疑不滿弟弟再婚指控他虐待女兒 姑姑申請當侄女監護人被駁

家庭司法法院。(圖:CNA/Lydia Lam)
弟媳亡故後留下兩個年幼女兒,幫忙照顧大女兒的姑姑卻在弟弟再婚後和他鬧翻;為取得兩個侄女的監護權,姑姑不惜入稟法院指控弟弟虐待女兒,還要求成為女孩的聯合監護人。
根據家事法庭發表的判詞,事件中兩個年幼女孩的媽媽於2018年生下第二個女兒不久後就亡故,判詞並未揭露她的死因。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女孩的父親請姐姐(女孩的姑姑)白天時幫忙照顧大女兒,直到她進入學前教育中心,前後大約兩年的時間,而剛出生的小女兒則交給岳母照顧。
姐弟因弟弟再婚而鬧翻
女孩的父親後來認識了新女友並再婚,但卻因此和姐姐鬧翻。2022年5月22日,父親到姐姐家接回大女兒時,還和姐姐起了衝突,他過後禁止她再接觸兩個女兒。
女孩的姑姑過後向多個政府機構,包括警察部隊、社會與家庭發展署甚至總理公署作出投訴,指弟弟涉嫌虐待女兒,事件還驚動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屬下的兒童保護服務處(Child Protective Service)對女孩的父親展開調查。
經過調查後,當局發現這個姑姑的指控是子烏虛有。
姑姑不滿這個調查結果,於是入稟法院申請當兩個目前七歲和五歲女孩的聯合監護人,也要求當局委派精神科專家評估兩個女孩的精神狀況。她指兩個女孩曾遭到她們父親的虐待,或者對她們照顧不周,還說自己是兩個女孩的長期看護人。
她還指女孩的父親和家人關係疏遠,不肯給父母家用,在家拜佛卻送女兒就讀教會學校,另外也指他再婚的妻子強行收掉亡妻的遺像、拒絕接受親戚給女孩送去的食物等等。
調查發現虐待指控不實
法官審理後,認為她所謂的指控其實都是針對弟弟和新弟媳,但不是圍繞女孩的身心健康,而她對弟弟虐待女兒的指控也不存在。調查發現兩個女孩如常生活和成長,沒有必要讓姑姑成為共同監護人來干預她們。法官也說,姑姑和父親都已鬧翻,共同監護女孩只會擾亂她們的生活,因此駁回她的申請。
根據當局的調查,女孩的父親雖然再婚,但並未忽略照顧她們,也給她們提供了一個健康的家庭環境生活、成長,她們也按時上學,學校活動、社交能力等也都正常參與和發展。
婦女對裁決不滿意,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