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明年初起 人行道上騎行必須降低速度
從明年初開始,腳踏車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人行道騎行時,必須把速度限制在每小時10公里。如果在馬路上騎行,則必須戴頭盔。交通部表示,全盤接受活躍通勤諮詢小組上個月提出的建議。
為了保障行人、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安全,讓他們有更多的反應時間,腳踏車、電動輪椅、電動滑板車等工具在人行道行駛的速度,將從每小時15公里降低到每小時10公里。
記者做了測試,以一般速度步行,電動滑板使用者則以每小時10公里騎行,其實它的速度更接近跑步的速度。
電動滑板車業者許傑福表示:「 因為說15公里每個小時在那個行人道,其實也是有點快,因為是兩方面有行人跟代步工具的使用者需要照顧。」
專家認為,要怎麼執行這項條例是一大挑戰。除了加派執法人員到黑區取締,另外一個做法是等待公眾舉報或提供有關畫面。
所有騎士在馬路騎行時必須戴頭盔,但過馬路時則無需戴。從明年1月起,所有電動滑板車必須登記註冊。受訪零售商認為,一旦全面實施,將衝擊部分業務,但配件的銷量預計將增加。
腳踏車業者葉文禹表示:「如果可行我們都戴頭盔、穿堅固鞋及保護墊,還有照明設備,因為在公路上你變得很小,所以必須讓人看到。但擁有頭盔不是萬能,你必須謹慎並留意周圍環境。」
共享腳踏車業者摩拜受詢時表示,騎士的安全最重要,公司將全面遵守所有條例,並承諾全力支持公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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