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淡濱尼2道和淡濱尼11街交界處。(圖:谷歌地圖)
涉及淡濱尼致命車禍,導致一名女腳踏車騎士喪命的馬來西亞籍拖車司機,被判坐牢24個星期,並禁止駕駛和取得任何駕駛執照八年。
45歲的馬來西亞籍司機Mazli Wahab 星期四(2月5日)認罪,承認因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喪命。
事故發生在去年1月3日清晨約5點30分,被告當時駕駛一輛總長約17米的拖車,從柔佛入境新加坡,運送預製混凝土至淡濱尼11街。
據目擊者稱,事發時,64歲的女腳踏車騎士Lim Kim Huay,在交通燈顯示為綠燈後才開始騎行。被告轉進淡濱尼11街時,因疏忽沒有發現腳踏車騎士而撞到她。女子倒地後還被車輪壓過。
兩名目擊者見狀立即上前,敲擊車門並要求被告停車。被告之後停下拖車並稍微倒退,但腳踏車騎士已被困於車輪下,並在急救人員到場前失去意識,之後搶救無效宣告死亡。
控方原本要求判處,被告坐牢五至七個月,以及禁止駕駛至少八年。控方指出,儘管沒有超速證據,但作為重型車輛駕駛者,應保持更高警覺,否則可能造成更嚴重傷害。
因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罰款最高一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