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政府不鼓勵公眾翻找公共垃圾桶,但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澤明(Grace Fu)表示,針對此類行為將採取「校準後」的靈活處理方式。
她補充道,如果翻找垃圾時沒有在地面留下垃圾,被抓到的人可能會收到國家環境局(NEA)的勸誡通知。

國會議員詢問對翻找垃圾桶行為的執法情況
傅部長此次是回應榜果集選區議員姚婉玲(Yeo Wan Ling)在國會提出的問題。姚議員提到,有公眾被發現從公共垃圾桶中取出飲料容器。
她希望了解針對此類行為的執法細節,特別是那些沒有造成垃圾散落或未引起公共衛生問題的情況。
此前,部長在10月6日曾表示,翻找公共垃圾桶並從中取出物品是違法行為。
然而,許多人被目擊在公共場所搜尋可回收的瓶子和罐頭,以便在新加坡各地的 Return Right 自動回收機處兌換現金。

翻找垃圾存在衛生與安全隱患
在書面回覆中,傅部長堅持認為,國家環境局(NEA)「偶爾」會收到關於公眾翻找垃圾桶的反饋。
這種情況在4月1日推出、10月1日全面實施的「飲料容器回收計劃」(BCRS)之前就已經存在。
她表示,NEA 不鼓勵公眾翻找公共垃圾桶,並指出此類行為可能會給廣大社區帶來「不便」。
此外,她補充說,這對於翻找者本人也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

作為公眾教育的一部分,NEA 可能會發出勸誡
儘管如此,部長表示,NEA 初期的重點將放在公眾教育上,以推廣良好的衛生習慣。
因此,在決定是否採取執法行動時,將採取靈活的處理方式。她指出:
「如果發現個人翻找公共垃圾桶但沒有在地面留下垃圾,我們的工作人員可能會提供一份勸誡通知。」
政府關注弱勢群體並提供支持
姚議員還詢問,政府是否會研究並解決導致這種翻找垃圾趨勢的「潛在根源」,包括相關人員的經濟需求。
傅部長回復稱,在「適當的情況下」,此類人員可能會被轉介至社會機構尋求支持。
她提到,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MSF)啟動的「社區弱勢群體網絡」(Vulnerable-in-Community Network)會與弱勢個體接觸,了解其具體情況並提供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