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4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他涉嫌參與一起「冒充政府官員」的電信詐騙案(GOIS)。自2026年3月以來,因協助詐騙集團收取現金及貴重物品而在新加坡被捕的馬來西亞籍人士已累計達到17人。
2026年4月14日,警方接到一名受害者的報案。該受害者接到一個自稱是新加坡M1電信公司的陌生電話,對方聲稱她被辦理了M1移動線路合約計劃,並會被收取兩年的訂閱費。當受害者否認簽署過合約時,電話被轉接給了兩名自稱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官員的詐騙者。
這些詐騙者通過虛假信息製造緊迫感和恐懼感,聲稱受害者正因洗錢行為接受調查。在同一天,受害者被指示交出21,000新幣現金以供「調查」。隨後,受害者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向警方報案。
通過廣泛的實地調查和後續跟進,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與金文泰警察局的警員確定了該名34歲男子的身份,並於2026年4月24日將其逮捕。
該男子將於2026年4月25日被控犯有《1992年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第51條下的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罪。該罪名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0萬新幣,或兩者兼施。
警方注意到,越來越多的馬來西亞籍人士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及詐騙集團的成員或招募人員將面臨至少6鞭至最高24鞭的強制性鞭刑。而為詐騙者提供便利、通過洗錢轉移贓款的「錢騾」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持嚴肅立場,犯罪者將依法嚴懲。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正在接受調查、被評估為有風險、收到警告、被處以罰款、被起訴或被定罪的人員——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移動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協助詐騙行為。
提醒公眾注意: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轉交給身份未經驗證的陌生人。
切勿將錢財或貴重物品留在某處以便後續領取。
切勿向任何陌生人共享您的設備螢幕或泄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您轉帳;
索要您的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電話轉接到警察局。
如果您有任何與此類犯罪相關的信息或有疑問,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通過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7 ScamShield熱線 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