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參與兩個私會黨活動,警方對30名男女採取行動。
有私會黨涉嫌在本地舉行宗教活動,參與者包括來自海外黑社會的外國人,警方在展開調查後,對30人採取了行動,當中包括24名男子和6名女子。
警方前天(19日)發文告表示,調查也發現這兩個在本地活動的組織,都沒有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註冊,因此屬於非法組織。
「兩個組織在2024年9月在本地舉行了一場宗教活動,相關活動有25名外國人參加,他們相信跟海外黑社會組織有關。」
警方在3月13日到17日之間,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第14(3)條文,向12名涉及相關私會黨的男子發出警告,他們的年齡介於43歲至56歲。
另外12名年齡介於21歲至60歲的男子,以及六名年齡介於30歲至53歲的女子,同樣因為參與相關活動,被警方勸誡。
警方提醒,任何人在新加坡成立或經營社團,必須遵守相關法律。若被裁定為私會黨成員,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