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42歲和50歲,將於2024年11月28日在法庭被控,涉嫌分別涉及兩起獨立的非禮案件。
案件詳情如下:
2024年11月24日晚上約11時,一名42歲男子涉嫌在蘇丹街附近非禮一名24歲女子。該男子將被控一項《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下的非禮罪名。
2024年11月17日凌晨約2時,一名50歲男子涉嫌在月石巷沿線非禮一名29歲女子。該男子也將被控一項《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下的非禮罪名。
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非禮罪可判處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上述刑罰的組合。
警方對威脅社區成員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行為持零容忍態度,將依法嚴厲處理涉案人員。警方也呼籲公眾保持警惕,若目擊非禮事件,或知悉有人受害,應立即向警方舉報。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27日 晚上8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