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單戀女同學,兩次入侵他人電子郵箱,破壞對方的戀情,卻無法贏得芳心。
被告劉偉傑(30歲,譯音),面對19項包括牴觸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防止騷擾法令、以及影片法令等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管理大學(SMU)的學生,並對一名女同學有意思。
2016年9月,被告看見女同學與一名男子在校園牽手,認為男子在占女同學便宜,覺得有保護女方的衝動。
於是,被告在網上找到男子的電郵地址,並且從對方面子書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學校友的電郵地址,取得男子的生日。被告猜測男子以名字和生日設為電郵密碼,果真被他猜中,成功登錄男子的電郵信箱。

被告非法登錄受害者電郵信箱。(檔案示意圖)
被告從男子電郵信箱裡,找到他與一名女子和合照,以及一名女子躺在床上的影片,甚至是男子的離婚文件。被告下載文件後,傳給女同學,導致女同學與男子鬧翻。
之後,被告嘗試找女同學約會,但被對方拒絕,被告因愛生恨,潛入女同學的電郵信箱,將女同學與男子的5張合照傳給女同學的前男友。另外,被告也在2016年9月2日至11月18日間,對女同學做出非法盯梢的行為。
被告昨天認罪,案展12月10日求情下判。
早在2017年4月5日之前,被告在Instagram看見一名25歲男網紅的帳號。
他在一個黑客網站上找到該名網紅的電郵地址和密碼,並利用它來登錄對方電郵信箱。
被告發現網紅存放了他與其他女郎的性愛錄像,結果將這109個性愛錄像全部下載,並在2017年8月12日至16日間,將影片上載到一個網盤上,以3500元(約1萬777令吉)的價錢賣給一名網民。
被告事後也與其他網友分享性愛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