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在住家「開賭檔」,從好友聚賭到招賭徒上門,一周營業六天,兩個月就賺逾12萬元,結果被警方上門掃蕩。
被告林俊凱(36歲,譯音) 面對3項包括牴觸賭博管制以及牴觸賭館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6個月以及罰款5萬2259元。
根據案情,警方在2023年12月27日晚上9時52分突擊被告位於實龍崗北的組屋住家,並在掃蕩行動中於屋內查獲撲克桌、籌碼和撲克牌等。
被告當時在家中設賭局,案發時有10名賭客在賭德州撲克。

被告林俊凱。
調查揭露,被告自2023年9月中開始,讓賭客上門玩德州撲克,每周至少設賭局6次。一開始,他只是請朋友上門賭博,後來在Telegram群組裡開放邀請公眾上門搏殺。
為了「營業」,被告購買撲克桌和約1000個撲克籌碼,並向每名賭徒收取30元入門費,每場賭局也向每名賭徒抽取2元的「佣金」。
為了開局,被告還聘用四人:一名荷官,每小時薪酬10元;一名場地經理,負責送食物倒水,每局薪酬100元;一名會計,計算每場賭局的輸贏,每局薪酬150元。
根據被告電腦里搜出的文件,他在2023年10月20日到12月27日之間,共通過家中賭檔賺取12萬2229元,但被告稱大部分的錢都拿來借給賭徒了。
被告申請展期服刑,稱一家三口如今住在租賃組屋,但已經收到搬離通知,對此也要做安排。
他也稱原本經營的公司生意不好,和合伙人有點問題,希望法官給他兩個月的時間,讓他能和妻子做交接。
對此,主控官指被告早前已經申請展期審理案件,理應做好準備服刑,並且認為延遲兩個月服刑時間太長,因此反對被告的申請。
法官最終批准被告延期4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