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鳳凰周刊》微信號上發表的文章「第一批免簽去新加坡的中產,已經破產了」,引起不少人關注,其中一個原因是它提到遊客在新加坡「特別容易被罰款」。
「特別容易」雖值得商榷,但新加坡很多方面利用罰款預防公眾違法,確是實情。
從在吸煙區以外抽煙,到用餐後沒有歸還托盤,都可能面對罰款;國家環境局日前公布的數據也顯示,當局2022年針對亂丟垃圾行為開出的罰單,同比前一年增加了約四成。
去年也有人在網上議論,本地醉酒駕車案例不斷增加,跟刑罰太輕有沒有關聯。
增加罰款固然能起到更大的阻嚇作用,但是該增加多少、針對誰加重刑罰?一名《海峽時報》讀者日前提出這樣的建議:
罰款若按違法者的收入而定,不將現行罰款金額放在眼裡的高收入者要罰得重些!
芬蘭百萬富翁超速被罰17萬新元

讀者建議,新加坡可考慮效仿芬蘭的法規,按司機的收入制定超速或闖紅燈的罰款金額。(網際網路)
該讀者建議,當局可以考慮效仿芬蘭的法規,按違法司機的收入制定超速或闖紅燈的罰款金額。
他還毫不留情地指出:
這才會使一些有錢又魯莽、卻又不把當前罰款金額放在眼裡的的司機感覺到「肉痛」。
這位讀者也根據自己在荷蘭和德國生活六年的經驗,建議新加坡當局參考外國執法單位的做法,如在高速公路上安裝更多閉路電視,並將它們連接至人工智慧系統,記錄違規駕駛者的行為,並立即開出罰單。

「按收入罰款」的概念在亞洲國家沒有先例。圖為新加坡一個警告公眾違法抽煙可能面對罰款的告示。(聯合早報)
這種「按收入罰款」的概念在亞洲國家沒有先例,但在歐洲國家卻相當普遍。
芬蘭就實施「按日罰金」(day fine)制度,即根據肇事者每日的平均可支配收入來計算罰款金額。
以超速為例,當局會根據司機超速的嚴重程度,判他罰款多少天的每日罰金,最少一天,最多為120天。
據歐洲新聞台報道,芬蘭的每日罰金最低是六歐元,但沒有上限。
去年,芬蘭一名商人安德斯·維克洛夫就因超速,被罰款12萬1000歐元(約17萬6230新元),還被吊銷駕照10天。
當地媒體報道,維克洛夫是一家年均營業額達3.5億歐元(約5.1億新元)的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兼創始人。他過去10年內也曾因超速兩度被罰款,罰金共達15萬8680歐元(約22萬8500新元)。
他當時接受媒體訪問時說:
「我真的很後悔……(事發時)我已經開始減速,但可能當下反應不夠快。」
芬蘭其他輕微罪行的罰款(例如偷竊),也遵循同樣「賺得越多就被罰得越多」的道理。
除了芬蘭,瑞士及其他北歐國家也實行相同法規。
在瑞士,曾有一名司機因以290公里的時速駕駛被捕,結果被判處110萬瑞士法郎(約166萬新元)的罰款,相當於每天需繳付3600瑞士法郎(約5430新元),破了當地的罰款金額紀錄。
「差別化罰款」懲罰的究竟是什麼?

在新加坡的小販中心用餐後沒歸還托盤的食客,可能會面對罰款。(海峽時報)
這個罰款制背後的原理其實與稅收相同,個人收入越高,繳付的所得稅自然也更高。
但一個是繳稅、一個是罰款,履行公民職責和為過錯付出代價,不一定能相提並論。
大家心裡的第一道問題想必是:視收入而定的罰款制,懲罰的到底是什麼?
一名《海峽時報》讀者投函討論這個課題時,以超速為例,說明1000新元的罰款可能會顯著影響一些人的收入,但對月入在六位數或以上的高收入者卻不足以起到阻嚇作用。
該讀者進一步舉例說,新加坡在某些情況下也會實施「差別化罰款」(differentiated fines),比如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令(PDPA)下,最高罰款金額為100萬新元或違法企業年營業額的10%(前提是該企業的年營業額超過1000萬新元),視何者為高。
認同這個機制的人所持的立場顯然是:同一筆罰款金額,在收入較高的違法者看來「不痛不癢」,因此他們繳付的罰款應與收入較低者有別。

贊同「按收入罰款」機制的立場是,同一筆的罰款金額,可能會讓那些收入偏高的嫌犯覺得「不痛不癢」,因此他們繳付的罰款應與收入較低者有別。(海峽時報)法律之下人人不再平等?
《海峽時報》還刊登了另一名讀者的文章,標題就直接表達反對立場:「根據收入制定罰款,讓法律顯得荒謬」。
這名讀者指出,如果一定要用金錢來衡量一個人的價值,同樣的邏輯也可以用在罪犯的監禁期限。
「一名高收入者判監一個月可能會損失超過一萬元,但只賺取最低收入者若判監一個月,可能只會損失幾百元的收入。那麼,後者是不是應該入獄更久,受到的懲罰才跟富裕人士對等?」
該讀者最後說,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罰款也有確切的金額,因為違法者收入較高而給他判處更重的罰款,意味著他受懲罰的原因不是違法,而是因為賺得比較多。

新加坡國家法院外觀。(聯合早報)
除了上面三封來函的論點,同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按照收入罰款即使能讓收入較高的違法者感到後悔,會不會有反效果?
例如,收入較低會不會成為被告求情的理由,罰款較輕會不會誘使他們以身試法?
高收入者會不會像第三名讀者所提到的那樣,認為自己是因為賺得太多才被罰,而無法信服司法制度?
要確保罰款公平,還要有足夠的阻嚇力,除了借鑑其他國家的經驗,人們能否接受罰款與個人收入掛鉤,也是司法部門必須考慮的一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