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小額索償庭採用法官主導的方式審理索償訴求,索償金額上限為3萬新元。(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婦女簽購美容療程引發糾紛,向當地小額索償庭索款不果,在判決出爐後情緒失控,當庭指責法官審理不公,甚至稱法官似乎在「為對方當律師」。
《聯合早報》報道,儘管在庭上遭警告,婦女仍拒絕收回相關言論,被法官嚴厲斥責,並提醒她的行為或已觸及藐視法庭,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負責審案的新加坡小額索償庭推事江正偉發表判詞時說,案件當事人有權不同意法庭判決,但他們不可以通過毫無根據的指控、持續打斷法官發言等行為,攻擊對他們不利的判決。
他說,當事人可能非常相信自己的立場,但「堅定的信念不等同於證據」。
他也提醒,儘管小額索償庭的程序比較簡便和非正式,但當事人仍應有禮貌和有所克制,並尊重法庭判決。
「而且,無論是在小額索償庭或其他司法平台,藐視法庭的行為牴觸新加坡司法維護法令,當事人可面對嚴厲制裁,包括被判處罰款或監禁。」
本案婦女是在2023年申請向一家美容院索償,當地小額索償庭同年11月駁回婦女的訴求,並在今年4月29日,即事隔兩年多後,發表判詞闡明裁決理由。
判詞沒有揭露婦女與美容院的名字,並罕見地花了相當篇幅批評婦女的行為。
根據判詞,婦女在2022年3月至7月,3次向當地同一家美容院簽購美容產品與療程,但她事後否認在美容院所做的第3次消費。
她稱美容院於2022年7月12日未經授權,通過線上分期付款平台,向她收取9000元。
她也指美容院的療程效果不如宣傳,並誤導她稱療程沒有使用期限。
婦女要求的索償總金額達1萬2000元。
不過,美容院否認指控並稱,婦女當天一直討價還價,最後答應以9000元簽購產品與療程,還索取了總值約7000元的免費贈品。
推事認為,證據清楚指向婦女授權美容院收取9000元付款。
此外,婦女第一次和第二次在美容院簽下配套時,分別獲得2300元和7276元的免費贈品;美容院沒理由在婦女沒有消費的情況下,於2022年7月12日當天也提供贈品。
另外,推事指出,付款平台的收據也清楚顯示消費日期與金額,婦女在授權付款前,理應看到付款總數,而且美容院的發票也已列明療程使用期限。
推事最終裁定,婦女未能提呈任何書面證據來支持她的說法,或證明美容院的服務水平有問題。
不過,推事宣判後,婦女在視訊聆訊上大發雷霆,堅稱自己沒有簽下任何9000元的合約。
推事於是向她解釋,交易雙方可通過簽字以外的方式立下合約,但婦女仍繼續批評判決,甚至打斷推事的發言,指責推事偏袒美容院,似乎在當美容院的代表律師。
推事數次要求婦女撤回她對法庭的指控,但婦女不僅不願意,還聲稱覺得遭受恐嚇。
推事再次重申裁決理由,婦女沒有等推事說完話就離開聆訊。
推事在判詞中提醒,一名當事人可能因為無法克制自己,在庭上持續爭辯,但過程中可能做出不當指控,並且觸及法律底線。
「如果對判決感到失望,當事人可以在有理據的情況下選擇上訴,或大方地接受結果,『但本案索償人既沒有採取前者的做法,更加沒有做到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