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加坡基本僱傭條款和條件
為避免誤會,建議雙方制訂並清楚說明僱傭條款和條件的僱傭合約(書面僱傭合約或聘用書)。僱傭合約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 工作職位
• 工作範圍,即必須履行的職責
• 聘用開始日期/工作開始日期
• 薪金及津貼(如有)
• 薪金支付期
• 應繳付的公積金數額
• 每天/每個星期/每個班次的工作時數
• 加班費
• 休息日
• 雇員福利,如:年假、病假及住院假
• 終止僱傭合約及通知期 僱傭合約中的條件不能低於《僱傭法令》規定的條件。

2
新加坡簽署僱傭合約之後,
僱主能更改僱傭條款和條件嗎?
如果沒有經過您的同意,僱主不能更改僱傭條款和條件。如果不同意這些更改,您應和僱主討論,並儘量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 在發出適當的通知期後,終止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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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僱傭合約與服務合約的區別
僱傭合約是指一方同意僱傭另一方作為雇員;另一方同意成為其雇員,並為僱主服務而達成的協議。僱主必須為雇員繳付公積金,並提供相關的法定福利,如年假和病假等。

服務合約是指一方接受委託,擔任獨立承包人士而達成的協議,例如:自僱人士或供應商接受委託,為公司完成一項工作或項目,並收取一定的費用。在此安排下,兩方不屬於僱傭關係,因此提供服務的一方不受《僱傭法令》保障。

沒有單一的決定性試驗可以區分僱傭合約與服務合約。在確定僱傭合約時,要考慮的一些因素包括:
a)控制
• 誰可以決定招聘和解僱雇員?
• 誰支付該雇員的薪金?薪金的支付方式?
• 誰確定生產流程、時間和生產方法?
• 誰負責提供工作?
• 控制和監督雇員工作的程度如何?
b)工作因素的擁有權
• 誰提供工具和設備?
• 誰提供工作場所和材料?
c)經濟考慮因素
• 該人是為他自己或為其僱主進行業務?
• 該人是否可以分享任何盈利,或者他是否對任何的損失風險負責?
• 如何計算該人的收入及所獲得的收益?
• 該人是否有權給工作「定價」或估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