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國會提出《國家象徵法案》一讀

2022/08/04   •   734閱
新法案提議允許民眾在國慶日以外的日子,例如疫情期間或重要活動時懸掛國旗,以展現團結和愛國精神。並將總統徽章、印章、獅頭標誌、信約和國花納入國家象徵行列。新法案也強化了對濫用國家象徵的懲罰,最高可罰3萬元或監禁六個月。此法案將取代現有的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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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國慶日期間張掛國旗,國人日後或能在其他特定日子這麼做。政府今天在國會提出《國家象徵法案》一讀,法案一旦通過,將取代原有的法令,同時將總統徽章和印章等,也列為總統象徵。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表示,有民眾認為應該在國慶之外的特定期間,也允許懸掛國旗,例如冠病疫情之類的艱難日子,以展現團結精神,或者奧運會等重要時刻,來展現愛國精神。

當局考慮後決定加以採納。法案也提議將總統徽章和印章,列為總統象徵,並將我國獅頭標誌、信約和國花都納入國家象徵行列。

在新法案下,濫用國家象徵的人面對的刑罰將加重。目前的最高罰款為1000元,法案通過後,刑罰將是罰款最高3萬元,或監禁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新法案通過後將取代現有的新加坡國徽、國旗與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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