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新加坡總理公署的部長,同時也是財政部和國家發展部的第二部長英蘭妮,在新加坡國會提交了關於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加強登記和監管)的法案的第二次審議。該法案尋求修訂八項法令,有關修訂已在國會三讀通過。
在這些修訂中,有三個部分特別值得我們仔細研究:
● 01 ●
加強對個人住址的保護。為了更好地保護個人住址,接下來企業註冊時,須填寫個人住址和聯繫地址。
1)聯繫地址必須可以通過郵寄方式聯繫,例如辦公室。
2)ACRA將只公開聯繫地址,而非個人住址。
3)一旦住址被公開,不允許個人在三年內提供其他聯繫地址。
4)個人可選擇填寫個人住址為聯繫地址。
5)萬一聯繫不上,當局有權依法公開個人住址。
而且目前的方針是如果不願意披露地址的話,商家可以提供別的地址,但是這樣做需要支付費用。
● 02 ●
法案將授權會計與企業管制局收集更多信息。如電郵地址和手機號碼,當局將可通過電郵通知收件人,到Bizfile數碼郵箱收取文件。但是與法律訴訟有關的法庭文件,仍將寄送紙本。
● 03 ●
強化ACRA監管和監督以及簡化流程。例如,ACRA能夠從指定的實體,例如電力和電信公司,獲取信息,以確認當局所持有的信息是否準確無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