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子入稟法庭,向已故母親的遺產索償組屋底層咖啡店逾20年來的租金分成,雖未如願獲得一半,但最終仍被法官裁定可取回38%的份額,勝訴收場。
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69歲的謝運來(音譯)早年與母親蘇月珠(譯音)共同擁有一間位於組屋底層的咖啡店,並持有為期30年的租賃權。
母親逝世後,他入稟法庭,向其遺產索償過去1998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間,由連鎖熟食中心營運商口福(Koufu)支付的租金,主張應得其中一半份額。
謝運來指出,父親當年曾將該咖啡店贈予他與母親各占一半,並指控母親生前在未徵得他同意的情況下,動用所有租金收入,構成違反信託義務的行為。
除了起訴已故母親的遺產,該男子也起訴了現年74歲的長姐謝莎莉和62歲的么妹謝寶金(人名皆音譯),稱她們自2015年起開始管理母親的財務,對租金收入負有責任。
對此,法庭在6月9日的書面判決中指出,謝運來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其父親曾將咖啡店租約以「各占一半」的方式贈予他與母親,甚至連其父親是否支付過租約費用都無法證實。
不過,司法專員陳雪芳在書面判決中指出,謝運來與母親於1998年共同出資140萬新元購買咖啡店30年租約,當中約35萬4000新元以現金支付,其餘約108萬新元則是由母子二人共同貸款承擔。
因此,法官裁定,謝運來有權獲得從1998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間,由連鎖熟食中心營運商口福所支付租金的37.65%份額,並指示母親的遺產及其長女莎莉,向他交代帳目並支付應得款項(扣除必要費用後)。
法庭還指出,由於在此之前,母子之間缺乏明確證據,顯示他們有共同意圖如何分配該產業的實益權益,因此只能依據實際出資比例,判定雙方的持有份額。
不過,從2018年7月起,謝運來與母親已達成協議,規定他可從熟食中心營運商口福所支付的月租金中,獲得50%份額。
該協議表明,自此以後,租賃所有權將由雙方平等持有。
法官也駁回了遺產代表提出的「謝運來索償已超過時限」的抗辯理由,指出遺產管理方對謝運來負有公平責任。
法官駁回了謝運來對其兩名姐姐提出的其他索償要求,同時也駁回了遺產代表所提出的反訴,即謝氏所持有的產業一半份額,為蘇女士信託所持有。

法官裁定,謝運來有權獲得從1998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間,由連鎖熟食中心營運商口福所支付租金的37.65%份額,並指示母親的遺產及其長女莎莉,向他交代帳目並支付應得款項(扣除必要費用後)。(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