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公司主管非法丟棄家具 被罰款8000元

被告因為貪方便而選擇在沿途的謙福路,非法丟棄這些家具。(圖:環境局)
一家搬運公司主管因非法在路邊丟棄家具,結果被判罰款8000元。
國家環境局的文告指出,被告Siow Wei Wen在去年1月30日從美芝路一間已搬空的辦公室,搬運廢棄家具送往回收設施時,因為貪方便而選擇在沿途的謙福路,非法丟棄這些家具。
他周二(23日)在庭上承認觸犯《環境公共衛生法》條文而被判罰款。
環境局說,非法丟棄廢物是嚴重的罪行,因為講導致污染環境以及可能對公共健康構成危害。初犯者一旦被定罪,可被判不超過5萬元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最高可被判處最高10萬元罰款,以及最長監禁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