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家庭女傭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控訴她的新僱主,稱自己被要求睡在瑜伽墊上,幹活幾天卻拿不到工資,在試圖溝通時甚至被僱主直接拉黑。
據這位女傭介紹,她自2008年起就在新加坡工作,剛剛結束了與前任印度僱主的合約,她表示前僱主「非常善良且為人很好」。
在前僱主搬往海外後,她開始尋找新工作,並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了一位直接僱主。
這位新僱主是一個剛搬到新加坡的英籍印度裔家庭,他們要求她在4月5日就開始工作,儘管她的前僱主直到3月31日才正式放人。
她聲稱,從入職第一天起,她就感到「很不舒服,但還是選擇了繼續工作」。她指控自己被分配了一個極小的房間,甚至必須睡在瑜伽墊上。
「我當時覺得可以接受,因為他們剛來新加坡,」她表示,儘管條件艱苦,她還是試圖表示理解。
然而,很快關於工作準證的問題就浮出了水面。「我為他們工作了幾天後,前僱主發信息問我,為什麼我的工作準證還在她名下。」
當她向新僱主提出這個問題時,對方聲稱手續正在辦理中。但隨後她自行核查發現,根本沒有任何進展。
這位女傭指出,根據新加坡的規定,在工作準證轉讓正式獲批之前,家庭女傭是不允許為新僱主開始工作的。
意識到情況不對,她在工作了四天後決定離開。
她進一步指控,僱主不僅沒有支付她這四天的工資,隨後還直接將她拉黑,切斷了所有聯繫方式。
這位女傭表示,她目前已經找到了新的僱主,但對這次經歷感到非常沮喪,並希望此類行為能受到懲罰。
「希望上帝能懲罰那家住在湯申(Upper Thomson)的僱主。那個英籍印度裔家庭剛從菲律賓搬到新加坡。我覺得他們心腸太壞了。」
「為你的權利而戰。」
在評論區,許多網友敦促她向人力部(MOM)舉報此事。
一位自稱是僱主的網友評論道:「我支持你儘快向人力部舉報。他們有錢住在湯申,卻沒錢付女傭工資?」
另一位網友鼓勵她捍衛權利,表示:「你可以向人力部舉報。為你的權利而戰。否則,這類僱主會變本加厲地虐待更多女傭。不要害怕。」
第三位網友補充道:「既然你已經為他們工作了,他們就應該支付工作期間的工資。至於住宿安排,除非僱主非常富有住在豪宅里,否則能有一個私人小房間也該心存感激,畢竟新加坡的房子既小又貴。」
直接轉讓流程
根據人力部(MOM)的規定,新僱主必須與現任僱主協調,安排女傭的直接轉讓。
他們需要確認女傭已完成要求的六個月體檢,且其工作準證有效期仍超過30天。
他們還必須通過人力部的家政女傭電子服務(FDW eService)提交請求,徵得現任僱主同意進行轉讓,申請女傭的工作準證,完成原則性批准(IPA)中指示的步驟,購買保證金、醫療保險和個人意外險,並確保與女傭共同簽署聲明表。
最後,在約定的轉讓日期,新僱主必須領取新的工作準證,通過電子服務上傳簽署好的聲明表,並列印臨時工作準證。
隨後,他們必須將臨時工作準證交給女傭,以便其開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