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目前為止,新加坡約有500座老舊建築被確認需要重新安置消防裝置。這些老舊建築和大樓都是在1991年或2002國家消防規範化之前所建的,並且在調查過程在發現很多已經超負荷使用。這些建築很快就要依法重新安置消防安全設施,以符合最新的國家消防安全規範制度。

例如,位於丹戎巴葛安順路上的凱聯大廈(International Plaza),該大廈於1976年建成以來,沒有進行過任何加建和改建工程。雖然大廈符合1974年時的消防安全法規,但它沒有任何通往戶外樓梯出口,如果有任何火災等緊急情況突發,很難疏散大廈裡面的人員。

新加坡民防部隊Singapore Civil Defence Force(SCDF)表示,他們會根據大廈的情況靈活實施新的消防安全設施,SCDF也可以接受其它解決方案或者考慮給予更長時間去解決防火設施。

目前,法律規定,可以起訴那些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規範的材料或產品的建築業主。然而,這些法律合規並未提及到承包商和供應商等供應鏈上的其它參與者。
新加坡政府在本月8日的國會為消防安全修正法案提出一讀。該法案集中三個部分,通過擴大民防部隊的調查與執法權限加強建設消防安全;強化監管程序;和將民防資源優先用以高危險狀況。

例如擅自作主改變場所用途的罰款從最高1萬新元增至最高20萬新元或坐牢2年,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過去5年中火災傷亡人數維持穩定,但是加強消防設施也是刻不容緩。目前新加坡的建築越來越密集,很多新的大廈都採用新一代的防火材料,民防部隊定期做消防評估,確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