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最高法院。(圖:CNA)
一名已婚男子同女性朋友徹夜飲酒後,不顧對方的反抗和掙扎,強行施暴。他認罪後昨天(16日)被判處8年監禁及10下鞭刑。
40歲的新加坡籍男子Tan Boon Seng承認性侵與嚴重非禮兩項控狀,包括企圖強姦在內的另外三項指控則由法官量刑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與現年32歲的受害人相識十多年,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也曾是鄰居。
2024年6月29日,兩人在受害人主動邀約下會面,隨後買了燒酒到被告位於榜鵝的住家。由於單位當時正在裝修,被告並不住在那裡。
兩人在單位內的其中一個房間席地而坐,喝酒聊天,間中還外出買了更多燒酒回到單位繼續喝。一直到深夜,受害人因不想搭私召車回家,便詢問可否留宿,被告表示同意。
次日凌晨3點多,受害人因感到睏倦,便躺在毯子上休息。被告躺在她身旁,試圖擁抱她。受害人至少兩次推開被告手臂,要求他離遠一些。被告當時照做。
受害人後來因為被告的打鼾聲過大,無法入睡,於是把被告叫醒,兩人繼續喝酒。
清晨5點多,當受害人準備離開時,被告突然抓著受害人並親吻她。儘管受害人奮力掙扎反抗,也高喊要被告住手,但被告沒有停下,受害人過後因體力不支而讓被告得逞。
受害人事後到浴室清洗身體。被告為她召了一輛私召車,並陪受害人等到車子抵達。
事後留下陰影 受害人:洗再多次澡都洗不幹凈
受害人在事發幾天後報案,指遭到性侵。她在陳述中表示,事後她已無法獨處,日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時常感到恐慌、失眠,即使獨自一人也感到疑神疑鬼,害怕被告會出現在自己身邊。
她還說,無論怎麼洗澡,都覺得無法將身體洗乾淨。
檢方在庭上表示,被告在犯罪過程中使用了暴力,導致受害者全身多處受傷,並給她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創傷。儘管接受了心理輔導,受害人至今仍無法擺脫此事帶來的陰影,多次情緒崩潰。被告利用了與受害人的友誼及她的信任,在她明確拒絕其性暗示後仍對其進行侵犯。
控方要求判處被告8年至8年半監禁及14下鞭刑。法官最終判處被告坐牢8年和打鞭10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