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15歲少年因5次持有電子煙被控上法庭,被送進當地少男輔育所。(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15歲少年因5次持有電子煙被控上法庭,被送進當地少男輔育所。
《8視界新聞網》報道,這名少年本月21日面控,由於他在案發時未成年,案件於新加坡青年法庭進行,媒體不得報道他的身份資料。
控狀顯示,他2024年2月4日到10月19日,5次被發現持有電子煙,被新加坡衛生科學局起訴。
控狀指他於2024年3月19日,在新加坡實龍崗一家購物中心的快餐店,被發現持有兩支電子煙。
他還在同年2月至10月的其他4個場合,被發現非法持有電子煙,地點包括當地的新民路、實龍崗中路第201座組屋,以及榜鵝蘇芒徑的組屋底層。
他還面對新加坡警察部隊的其他15項控狀。
法庭下令把少年送進新加坡少男輔育所,為期2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