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他暗自投資競爭對手 長城集團郭觀華起訴合伙人

郭觀華。(圖:財經追擊)
長城集團董事主席郭觀華指合伙人葉永生暗自投資競爭對手,也就是郭觀華弟弟郭觀堡的公司,並且未按照協定退股,因此入稟高庭起訴對方。
郭觀華由新加坡立傑律師事務所的鄭偉元律師代表。根據訴方索賠狀,答辯人葉永生原本在麗思卡爾頓酒店任職廚師,在工作上遇到困境後,於1998年提議跟郭觀華合作,獲得同意參與長城集團的投資。
雙方的合作在1998年年底展開。郭觀華表示,當時公司資金來自郭觀華夫妻早前的投資,葉永生沒投入資金,但因他為長城集團付出專業知識、時間和精力,郭觀華在2001年出於善意,把長城集團25%的股份分配給他。
不過,郭觀華說,葉永生自2010年起就對集團越來越不用心,每天用不到兩小時處理行政事務。
郭觀華也指葉永生背著他在2009年投資競爭對手八達嶺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八達嶺是郭觀華弟弟郭觀堡的公司,同樣經營咖啡店生意,因此是長城集團的直接競爭對手。
郭觀華在2014年至2015年間,多次質問葉永生是否曾投資八達嶺,但都沒有得到對方回應。直到2016年,他通過共同友人與葉永生對質,葉永生才承認,並同意無條件退出長城集團,之後兩人關係破裂。
雙方針對葉永生退出長城集團的事,制定了三份協定。三份協定於2018年至2020年間達成,不過,郭觀華指他的律師要擬定文件時,葉永生忽然否定第一和第三份協定,稱他應獲得放棄股份的賠償。
為此,郭觀華入稟高庭起訴葉永生,要求法官裁定雙方的第一和第三份協定具有約束力,以及葉永生違反第三份協定,應當繼續執行該協定,否則需為此作出賠償。
葉永生稱只是借錢給郭觀堡
葉永生反訴郭觀華誤導他進行股份轉讓,導致他蒙受損失,要求作廢股份轉讓的協定,並要求郭觀華做出賠償。
葉永生也說,他之前對長城集團資金的用途有所顧慮,要求郭觀華提供資金明細,但郭觀華因此被激怒,拒絕提供明細,兩人關係才破裂。
他也否認他跟八達嶺有關聯,並指郭觀堡自行離開長城集團時,郭觀華送了一間咖啡店給郭觀堡經營,郭觀堡把生意越做越大之後,向他借款租下另一間咖啡店。
葉永生說,為了表達答謝,郭觀堡把部分股份分給他和郭觀華,而這些股份後來分給他的妻子和郭觀華的妹妹。
郭觀堡後來持續給予葉永生妻子股份,以此感謝葉永生的幫助,但郭觀華卻誤以為他和郭觀堡背著他勾結。
葉永生也稱,長城集團在擴張生意時,他也有投入資金,但郭觀華稱公司已將費用還給葉永生。
葉永生說,長城集團擴張生意時,他貢獻了自己在勿洛北的場地作為中央廚房,所有的裝修費用由他一個人承擔。後來,他為長城集團的生意購買另一個店面,也由他支付頭期款。
不過,郭觀華稱,是他安排葉永生負責出租、裝修和經營中央廚房。葉永生支付7萬到10萬元的費用,事後長城集團已償還他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