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個月,新加坡部長租黑白洋房一事鬧得沸沸揚揚,甚至一度傳聞其每年花千萬新幣租房,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畢竟新加坡一直以來以法律嚴明、官員廉潔公正,聞名於世。而且奉行的一向是高薪養廉政策,對貪污腐敗零容忍,哪怕是你貪污一塊錢,也要嚴懲。部長們怎麼會明知故犯呢?
國會5小時辯論讓大家明白,部長們租房花的都是合法財產,房租也沒有那麼高。所謂千萬租房都是無稽之談,所以新加坡部長的薪水到底有多少,能租得起這樣的豪宅呢?所謂的高薪養廉,有多高呢?

01 公務員年薪6萬起
從對外公布的年薪來看,新加坡的公務員薪水在全球都算高的。
新加坡政務部長,年薪算少的,僅77萬新元(約合人民幣400萬),也就比美國總統拜登多了100萬人民幣。
也就是說,新加坡部長完全可以憑工資租下黑白洋房。

資料來源於新加坡政府網站2018年數據
對外的數據顯示,新加坡大概有6.5萬公務員,政府部門約占了2萬人。普通公務員的平均薪資在月薪$5000左右,議員能達到月薪$2萬,部長就是$10萬以上了。
一年下來,最低也有$6萬新元了,這在新加坡基本夠用了。
就像李光耀曾說的,「(新加坡)公務員的薪金都相當不錯,因此受賄的公務員會冒失去工作和養老金的風險。」
自己有錢,又何必冒著被判坐牢、千夫所指的風險去貪污呢!

02 新加坡總理工資全球第一
新加坡總理年薪$220萬冠絕全球,
是美國總統4倍,印度總理近60倍
雖然我們常說新加坡高薪養廉,但新加坡官方從來沒有這樣的說法。對新加坡而言,或許用「高薪搶才」更為合適。
尤其是新加坡副部長及以上級別的公務員,薪資更多。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哪怕是被消減了36%的薪資,仍然以220萬新元(約合人民幣1150萬)的年收入冠絕全球。是美國總統拜登年薪的4倍,印度總理莫迪年薪的近60倍~
一騎絕塵,力壓全球!

難怪當年美國前總統歐巴馬跟李光耀開玩笑,說我管理比你大十多倍的國家,一年的薪水還沒有你的高。

03 新加坡的高薪養廉有一套完整體系
看到這裡,想必很多網友會疑惑:新加坡官員那這麼高的工資,人們就不反對、表示異議嗎?
實際上,想要讓民眾對新加坡官員的高薪無異議甚至十分支持的,可不僅僅是「高薪」那麼簡單,而是一整套薪資體系。
新加坡部長們的工資,有一份長達50頁的白皮書,該怎麼定工資發工資都有詳盡的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在官網查詢到。

在新加坡歷史上,曾有過4次薪資調整。在1982年之前,官員的工資並不高。1985年,李光耀提出要減少政治領導人和高級公務員與私營企業界高級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以降低腐敗的刺激,開始大幅提薪。(這裡大隊長真的有點佩服國父的高瞻遠矚,經濟告訴發展後,公務員和社會薪資差距會成為腐敗的溫床。)
但真正確認「高薪」制度,是在1994年。從此以後,新加坡確立官員薪酬水平與市場和社會薪資水平掛鉤。
也就是說,新加坡公務員的薪資與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經濟好,人們漲薪,市場及社會工資水平上揚,新加坡官員的薪資也上調,反之也隨之下降。
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新加坡企業和社會人員薪水減少,政府各級公務員工資比2007年減少了11%~19%。
雖然新加坡「高薪」,但真正拿百萬新幣以上高薪,大概只有三十人左右。

04 李光耀:工資最高,但其實最窮
新加坡的「高薪」,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高。
李光耀曾經說過一句特別有名的話:「僅從工資收入的數字看,我可能是全世界政府領袖中領取薪水最高的一個人,但從實際待遇看,我可能是全世界政府領袖中最窮的總理。新加坡公務人員的工資是全亞洲最低的幾個國家之一,甚至連緬甸都不如。」

新加坡公務員的「高薪」,沒有任何福利待遇,沒有退休金,養老和醫療保險都要自己掏錢,房子、車子也要自己掏腰包。就連接受禮品,都得如實報告。
而且,如果一位部長在大選中落選,那麼就跟政府徹底沒有關係,只能自己再找工作。如果這次總統競選,尚達曼失利,他就只能自己找工作了。

相比於美國,總統可以免費入住白宮、免費使用「空軍一號」專機,差旅雇員雇員也由公款支付;卸任後能獲得一筆可觀的退休金、安家費,全家享有免費醫療、免費辦公室和公帑負擔的服務人員以及安保待遇等等,可比新加坡享福多了。
李光耀就曾回敬歐巴馬:「(新加坡)領導的所有收入都完全貨幣化了,我的私人住房、用車、警衛、傭人、醫療都是從我的收入里支付,公私分開,比不得有些國家,領導的一切消費都由國家國家支出。」

05 高管多由精英擔任,其實收入是減少的
更重要的是,新加坡許多副部長級別以上的官員,都是邀請律師、醫生、教授、會計師、企業家和銀行家等行業中的傑出人物,放棄原來工作,進入政府部門入職。
他們的年薪一般在$50萬-$100萬,這樣的薪資雖然高,但相比起他們在原行業的收入,那是遠遠不足的。
比如新加坡國防部長,原先是新加坡頂尖的外科醫生,年薪$600萬,來做部長,一年減少到了$100萬新幣。

這些精英人士放棄工作投身政界,並不是大家想的那樣,為了高薪入職,反而是收入上大大減少了才對。
就拿近日流傳的尚穆根租黑白洋房的事情來說,要是他還是律師,別說租房了,買下來都綽綽有餘了。

06 即使高薪養廉,政府仍然嚴抓貪污
僅靠高薪是很難養廉的,還得需要制度的約束。
1952年,新加坡成立CPIB貪污調查局,該部門只對新加坡總理負責,其他人無權介入該部門的人事變動,有點像中國香港的「廉政公署」。
他們可以直接跨過被調查者的管理單位實行約談,權利相當大,不怕任何官員的威脅。
除了政府機構,CPIB的調查員甚至可以調查私企。民眾如果發現任何人貪污腐敗,也可以直接到CPIB的官網舉報。

李光耀還提出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國家每花的一分錢都必須記錄在案。在很大程度上,縮減了官員利用公權中飽私囊的空間。
據說,新加坡政府每年發給每個公務員一個日記本,公務員必須每天記錄公私活動,由監督部門審查,若有隱瞞,即予處罰。
就因為財產公開,連李光耀都接到過民眾的投訴。

07 零容忍,不拿一針一線
新加坡對於貪污腐敗的處罰力度,那是相當大,毫不留情!
在新加坡貪腐罪沒有金額規定,哪怕你只拿了分外的一塊錢,你也會被判刑或罰款。而且犯罪人職位越高,處罰越重。
曾經就有一名公務員因受賄$1坐牢8個月。有位獄警接受一名罪犯$15買了一包香菸,被判處坐牢1年並罰款$15,開除公職,永不錄用。
1986年,時任新加坡發展部長鄭章遠被查出私受$50萬賄賂。鄭章遠乃新加坡元老,與李光耀私交甚厚,事發後立刻找李光耀求情。李光耀冷冷地說:我若幫你,新加坡就完了。最終,被李光耀斷然拒絕的鄭章遠,選擇了自盡。
而鄭章遠在留給李光耀的遺書中道:過去兩周我深感沮喪,我對於這樣的事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作為一個有尊嚴的東方紳士,我覺得只有用最高的懲罰才能贖罪。
新加坡還公開設立了全民有獎舉報電話,任何人都有舉報身邊政府工作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