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受關注的28億洗錢案鬧很大,涉案的被告中有持就業准證或家屬准證者,這引發了新加坡的工作準證申請機制是否被濫用及出現漏洞的疑慮。
日前在新加坡國會上就有議員就此發問。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透露:從2018年至今,有80家公司在申請新的或更新工作準證時虛報員工薪水。特別是報高薪水也符合各種准證的門檻,是這些違法行為中最為常見的做法。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MOM)的現行規定,申請EP的最低要求是月薪5000新幣(金融服務業的要求更高,門檻是月薪5500新幣),SP的月薪門檻則是3150新幣。
至於當局是否應該增加審查,嚴格條規,通訊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早有回應:沒有審查程序是萬無一失的。若申請條規過於嚴格,絕大多數無辜的申請者將受到不必要的影響,這可能造成不利於經商的環境。
那麼人力部一般都通過什麼手段來偵測可疑的工作準證申請呢?
1.通過數據分析,如有不尋常薪金申報的申請等,倘若有任何虛報薪水的跡象,在獲批前,可要求公司提供運營的書面證據, 以及是否有能力支付雇員薪水的證明。
2.在批准申請後,對風險較高者進行檢查,例如檢查工作準證持有者的薪金是否一如所申報的, 或在他們抵達新加坡後,或在更新工作準證時, 要求他們提供進一步的證明文件。
3.依據舉報,調查公司是否正在運行,或虛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