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破獲兩起詐騙案,逮捕兩名分別39歲和45歲的馬來西亞男子,以及一名32歲的新加坡女子,三人涉嫌參與不同詐騙活動。
2025年7月至8月期間,警方接到多起報案,受害者聲稱遭到冒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新加坡警方人員的騙子欺騙。騙子謊稱受害者涉及非法銀行交易或洗黑錢等犯罪活動,要求他們交出款項以配合調查。在騙子指示下,多名受害者將錢款轉入指定銀行帳戶,並親自向不明身份男子交付現金及貴重物品,包括金條和名貴手錶。
經實地調查,並在移民與關卡局協助下,反詐騙指揮處的警員成功鎖定兩名馬來西亞男子的身份。2025年8月16日,45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在從馬來西亞入境新加坡的兀蘭關卡被截獲。同日,另一名39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在牛車水人民公園商場附近被捕,相信與同一詐騙集團有關。初步調查顯示,兩人受僱於詐騙集團,專程前來新加坡收取受害者的錢款以牟利,還涉嫌參與其他類似案件,協助犯罪集團獲取非法利益。
另一起案件中,該名32歲女子於2025年8月17日在樟宜機場被捕,涉嫌為牟利提供以虛假身份註冊的後付式SIM卡。調查顯示,該女子涉嫌夥同兩人註冊空殼公司,並利用該公司於2025年6月和7月向SIMBA電信公司申領超過600張SIM卡。所有SIM卡隨後均交予不明人士,每張可獲利40至48新元。
兩名馬來西亞男子將於2025年8月18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依據《1992年防止貪污、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法》第51條,涉嫌以共謀方式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該名女子也將於同日被控,罪名是違反《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妨擾)法》第39D(2)條,即為犯罪活動交易以他人身份信息註冊的SIM卡,最高可被罰款1萬新 元,或判處不超過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詐騙的行為均採取嚴厲態度,將依法嚴懲不貸。警方亦嚴正警告,任何人若無正當理由,從事轉售eSIM/SIM卡、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SIM卡、協助他人註冊或持有多個SIM卡等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面臨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向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轉帳、交付現金或貴重物品,也切勿將錢款或財物放置於實體地點供他人取走。
公眾須知,政府官員絕不會在電話中要求您:
轉帳匯款;
透露銀行帳戶登錄信息;
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手機應用程式;
將您的電話轉接至警方
若您掌握相關犯罪線索或存有疑問,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網上平台www.police.gov.sg/i-witness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協助,請立即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撥打24小時防騙熱線1799。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17日 下午6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