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檔案照。(圖:亞洲新聞台)
移民與關卡局發文告說,其中一名被告是62歲的Kamarulzaman Bin Yahaya。他被控窩藏一名54歲的菲律賓籍女子Leonardo Federigan Leonora。這名女子的探訪准證在2003年4月28日到期後,仍非法逗留新加坡。
當局的調查發現,Kamarulzaman在知情的情況下,仍允許這名女子在2004年3月到2026年3月期間,居住在他位於勿洛的住家單位。
Leonora早前已被定罪,被判坐牢六個月和罰款2000元。她在服刑完畢後被遣返,並永久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另一名被告是27歲的Mohamad Elfie Hakim Bin Lokman。他被控雇用一名26歲的印度籍男子Kakadiya Avanit Rajubhai擔任包裹遞送員。
Kakadiya的探訪准證在去年6月17日到期後,仍非法逗留新加坡。
調查顯示,被告在聘用男子前,沒有履行必要查核程序,確認對方是否持有合法准證留在新加坡。
Kakadiya已被罰款4000元,之後被遣返,並永久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移民局提醒 業主及僱主須盡查核責任
移民局表示,當局嚴厲打擊窩藏非法移民的行為。業主必須履行應有查核責任,確認外籍租客在我國是合法居留,包括:查驗租客的正本移民准證或工作準證;核對準證資料和護照資料是否一致;以及向發放證件的機構核實准證是否有效。
根據法令,明知或罔顧後果而窩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至少六個月、最長兩年,以及罰款最高6000元。
因疏忽而窩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者,可被判罰款最高6000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任何雇用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者的人,罪成後可被判監禁至少六個月、最長兩年,以及罰款最高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