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 1985年建成住家須裝漏電斷路器

今年7月1日起,本地所有在1985年之前興建的住家單位都必須安裝漏電斷路器,以加強住家用電安全。
能源市場管理局發表文告說,條例生效後,所有組屋和私人住宅屋主有兩年的寬限期來安裝漏電斷路器。
文告指出,漏電斷路器作為安全裝置,可在偵測到漏電情況時,立即切斷電源,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當局指出,漏電通常是由於電線老舊或損壞、電器故障或絕緣體損壞造成的。
能源局表示,目前只有一小部分在1985年之前建成的住家單位可能還未更換漏電斷路器。儘管如此,當局將通知所有受影響的組屋和私宅屋主,提醒他們更換漏電斷路器。
為協助低收入家庭應付這筆開支,政府將免費替一到二房式組屋安裝漏電斷路器和重鋪電線。住在三房式組屋的低收入家庭,則可在援助計劃下,由政府承擔多達百分之95的漏電斷路器安裝和重鋪電線費用。
兩年寬限期期滿後,不遵守安裝規定的屋主將會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