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因受賄被法庭判處一年監禁。(圖:CNA/Syamil Sapari)
公共服務署向所有公共機構董事部成員發出信函,提醒他們身為公務員的職責,以及涉及收受禮物等方面的指導守則。
當局答覆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的詢問時說,當局在周一(7日),也就是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入獄服刑的同一天,向所有公共機構董事會成員發出信函。
當局在信中指出,根據《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在公共機構董事會任職者也算是公務員。
當局也表示,公共機構已有列明人員如何處理贈品的一套指導守則。當局也不忘感謝所有為我國做出貢獻的成員們。
62歲的易華仁因為在兩年內,收受來自兩名商人朋友、總值大約40萬3000元的禮物及贈品,違反《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他認罪後,被法庭判處一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