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9月24日),新加坡一名單親媽媽為讓女兒進入名校就讀,在小一報名時謊報居住地址,在法庭認罪。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被告為了讓女兒就讀該校,小一報名時提供了距離學校1公里範圍內的地址。而事實上,母女二人並未住在其中,該單位已被租出去了。
去年6月,這位媽媽電郵給校方,稱她想將地址換成其伴侶的住所。由於地址在學校兩公里外,校方告知會需要轉校就近入學。這位媽媽聽聞後立即改口稱會繼續住在原址。
媽媽的行為引起了校方的懷疑。當校方去住址查訪時,遇到了該單位租戶。校方詢問租戶是否還有孩子住在單位內時,租戶指沒有。
去年8月,校方與被告會面,她謊稱每周一至四住在該單位。實際上卻帶著孩子跟伴侶住在距離學校2公里外的地方。
此外,為了避免被校方發現。她還指示租客將窗戶關上,不要跟任何人交談。
校方工作人員再次前往該單位,但並非發現母女二人,租戶被問及她們情況時也語焉不詳。
去年9月底,校方再次與她會面,她仍稱自己和女兒住在該單位。
去年10月,學校直接通知這位媽媽,她的女兒將被轉出學校。
此時她才向校方表示將終止租約,保證會和女兒一起住在哪裡。
儘管一再懇求,校方還是於去年11月對她提出舉報。
法庭文件顯示,這位媽媽沒有律師代表,在法庭上請求罰款。她說,她是以為單身母親,需要撫養兩個孩子。
「我不能坐牢,也希望罰款能輕一些,因為我的兩個孩子沒有父親。我是他們唯一的依靠,而且他們還很小。」她補充道。
法官需要時間斟酌,將判決延期至11月13日。根據新加坡法律,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的罪名最高可判監禁兩年、罰款或兩者並罰。
根據新加坡教育部的小一入學報名程序,報讀人數如超額,居住在學校一公里範圍內的孩童有優先權,接著是住家在學校一至二公里的孩童,最後才輪到住在學校二公里外的孩童。在小一報名時憑住家距離優先權入學的孩童,報名後須在同一地址居住至少30個月。
教育部回復媒體詢問時透露,2020至2024年間,平均每年接獲約9起不符合小一報名框架的舉報。一旦發現虛假地址,教育部將安排學生轉到靠近實際住所且有空位的學校,並有權決定轉入哪所學校。
新加坡教育系統中「學區房」競爭向來激烈,但是這種違法手段不可取。與其鑽營「法律空子」,不如看看這本書,先將孩子的書房變成「學區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