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轟動新加坡的30億新元洗錢案件中,當局扣押的現金和資產不只是來自被控上法庭的10名被告,還屬於另外17名男女。
這起在2023年8月間偵破的洗錢案,涉及款項超過30億新元,被捕的10名男女被控後都不得保釋,還有另兩人被通緝,新加坡警察部隊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兩人發出紅色通緝令。
新加坡警察部隊回復《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針對目前被扣押或發出禁止處置令的資產超過30億新元,這些資產屬於27名男女。這包括2023年8月15日被逮捕的10名外籍人士,以及目前因涉案正在接受調查的17人。

新加坡警方在洗錢案件中,扣押27名男女現金及資產。圖為遭扣押的部分資產。 (新加坡警方提供)
針對警方可以扣押這些資產多久,警方指出,當局將繼續扣押和對資產發出禁止處置令,直到法庭在結案時處理這些資產。
根據法庭文件和宣誓書,10名被告的總資產相信超過9億新元,庭上之前揭露與其中一名被告王寶森有關的「Y」,警方已凍結他名下超過一億新元的資產。

在10名被告中,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各被判坐牢一年一個月,服刑後在5月6日被驅出境到柬埔寨;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各被判入獄一年兩個月,服刑後分別在5月25日及28日被驅出境到柬埔寨;王水明(43歲)被判坐牢一年一個月6周,服刑後在6月1日被驅出境到日本。上述5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此案至今被判刑期最長的是張瑞金(45歲)、陳清遠(34歲)和林寶英(44歲),皆判監一年3個月。最後兩人蘇劍鋒(36歲)和王德海(35歲)的案件則展至周四(6日)和周五(7日)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