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友Ryan向新加坡眼反映,自己在新加坡換工作被新任老闆坑了。
Ryan說,他經朋友推薦到新公司面試,並且也收到了公司的Offer。

新公司提供的Offer確認信
新老闆讓Ryan先去註銷原公司頒發的SP,並承諾一個月內給他發新SP,還給出帶薪培訓的條件。出於對朋友的信任,Ryan不假思索便答應了。
但是等Ryan取消了之後,新老闆說公司配額(quota)不夠,只能先給WP。隨後老闆安慰稱公司里有個員工會在月內離職,到時再給Ryan發SP。

Ryan和新任老闆對話
Ryan雖然很不爽,奈何急需簽證也只能答應了。但他抱怨道「辦WP需要先離開新加坡,而公司不給薪水也不報銷機票。」
老闆之前承諾幫自己支付的3200新幣離職違約金也沒有兌現,而是變成了借錢給Ryan。

Ryan支付原公司違約金的憑證
Ryan表示這次換工作讓自己損失將近一萬新幣,建議大家不要相信口頭承諾,在換工作前要先拿到SP或EP。
編者按:針對Ryan的情況,可以讓新公司先申請SP,然後註銷原公司的SP。不管原來什麼准證,如果申請WP,必須先離境,申請獲批後原簽證自動失效,入境時可以持WP批准信。WP換SP/EP無需離境,直接讓公司申請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