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一名女中學英文科主任涉與大馬男子共謀當阿窿跑腿,在欠債人住家掛豬肉和恐嚇字條,被控上庭。新加坡教育部指,案畢後將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1歲的郭綺玲(譯音),她面對一項牴觸放貸人法令的罪名,上周五(11月28日)被控上法庭。
控狀指她與一名40歲的大馬籍男子海魯(Mohd HairulNizam Mohd Johar)共謀,替大耳窿當跑腿騷擾他人,在11月19日將一個裝有豬肉的塑膠袋和一張字條放在位於女皇鎮杜生路(Dawson Road)的組屋單位門外,該單位住戶是一名穆斯林。
字條內容寫道:「欠的必須還,在我來燒掉你的房子前給我打電話,這是你的最後警告。」
根據相關法令,替大耳窿做出騷擾行為,初犯者罪成可被判五年監禁,罰款5000元至5萬元,及判最多6下鞭刑。
被告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可被帶出協助調查。案件展期至本月4日(周四)再度過堂。
網絡資料顯示,被告是聖伯特理中學(St Patrick’sSchool)的英文與文學部主任,今年還曾獲得學校頒發的創新獎。
教育部回復媒體詢問時表示,當局對教職員不當行為持嚴正態度,對未遵守行為和紀律標準的人員,將毫不猶豫採取紀律處分,包括解僱。教育部表示,將在法庭案件結案後,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