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当一名男子意外收到12.5万新元(约合9.78万美元)的银行转账时,他没有联系银行,也没有主动退回资金——而是毫不犹豫地将这笔巨款据为己有,多次转账、提现、挥霍一空。
3月25日,63岁的新加坡人卢柳婷(Loo Liew Ting)在法庭上承认犯有两项罪名:恶意侵占资金与隐瞒犯罪所得利益。此外,他还因从新加坡携带2万林吉特(约6470新元)现金赴马来西亚,面临第三项指控,该罪名将在量刑时一并考量。
案件始末
法院审理查明,受害者是一名55岁的新加坡男子,原计划向某账户转账12.5万新元,却因操作失误,误将款项打入了卢柳婷的POSB银行账户。2024年7月11日,这笔钱悄然到账。
受害者发现后立即报警并通知相关银行。银行多次尝试联系卢柳婷,但他始终沉默以对。
法庭指出,卢柳婷始终清楚这笔钱不属于他,也明知对方并无转账意图。然而,他并未归还,反而在2024年7月12日至9月21日期间,精心策划了一场“自我洗钱”行动:
从POSB账户提取4万新元现金;
将10.3万新元转入其花旗银行账户;
再从花旗账户提取2.5万新元;
最后将8400新元存入OCBC账户。
整个过程环环相扣,目的明确——让这笔“天上掉下的馅饼”彻底消失在系统中。
刑罚之争:12个月还是17个月?
检方(副检察官Jordy Kay)主张判处卢柳婷15至17个月监禁,并要求其全额赔偿12.5万新元。但辩护律师Teo Choo Kee认为,15个月以上“过于严苛”,尤其考虑到被告年近六旬、无前科,且其行为本质是“资金自我洗白”,而非恶意挥霍。
“他不是想藏钱,而是想用投资让钱生钱。”Teo律师指出,卢柳婷原计划通过加密货币投资实现回报,不料市场剧烈波动,导致资金缩水。
对此,法官Kelly Ho毫不留情:“钱在你手上时,第一要务就是归还,而不是赌一把。”她强调,即便投资失败,也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补偿令的转折
检方原坚持要求赔偿,但辩护方指出,卢柳婷根本无力支付这笔巨款。法官随即提出关键问题:“既然请得起律师,难道真没钱?”
Teo坦承,自己并非免费代理,但被告财务状况确实吃紧。检方最终妥协,撤回赔偿令请求。
然而,法官并未就此罢休。她指出,补偿令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查明真相。即便不强制赔偿,也必须厘清被告的真实财务状况。
因此,法庭当庭下令:卢柳婷须在判决前提交以下文件:
中央公积金(CPF)普通户与退休户的完整对账单;
过去三个月所有银行账户(含联名账户)的交易明细;
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
“这笔钱数额巨大,证据显示他绝非一贫如洗。”法官强调。
案件因此延期至四月,待财务审查完毕后正式宣判。
法律后果
根据新加坡法律,恶意侵占资金最高可判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隐瞒犯罪所得则可处最高十年监禁、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由于卢柳婷涉及多笔操作,最高刑罚可能翻倍。
如今,这位曾以为“天上掉钱”的老人,终于站在了被告席上。他的故事提醒所有人:不属于你的钱,拿得越久,代价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