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表在公共场所招揽顾客 或须披露姓名及金融机构

金融管理局(图:法新社)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计划加强管制金融机构为售卖产品而进行的招揽和营销活动,包括强制规定在公共场所招揽顾客的销售代表,必须披露姓名及所代表的金融机构。
金管局也计划规定,金融机构只能在商用地点公开招揽顾客,他们也必须给顾客额外的时间考虑是否要购买产品。当局也计划限制金融机构用赠品吸引顾客。
至于数码营销活动,金融机构必须加强管控线上广告,避免散播具误导性的内容。如果这些机构委任第三方通过线上广告或收集潜在顾客的联络资料来寻找营销对象,他们也必须更严格把关。
金管局昨天发布了两份相关的咨询文件,以征询各方意见。有兴趣就拟议措施提出意见的公众,最迟可在6月30日向金管局提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