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买房最常见的六大误区都是什么?

2018年08月31日   •   3万次阅读

见律师签字之前就定下了C房产

并且 C房产见律师Exercise的时间

早过A房产的买家

那对不起,B房产的额外印花税退不了

简单说在政府眼里没卖掉A房产

就买了B和C房产两套房产

所以B房产不能退额外税

必须单一的买第二套卖第一套

一对一的换房拿回额外税之后再计划别的

误区1

“先买房后卖房

买房需要先付额外印花税

老公已经了解如果

在买房后的6个月以内卖

可以向政府申请拿回先付的额外印花税"

什么时间算买,什么时间算卖?

买房卖房的时间点

有些人以为是买家交了订金

拿了option to purchase的时间

有些人觉得是过户完成的时间

其实都不是

TIPS:

Exercise date是买家

在option上签字的日子

政府算买卖房的时间点

都是以Exercise的日期为准

如果是转售房产(Resale)

房产A需要在B Exercise后的

6个月以内Exercise

置换的B房产如果是新房(BUC)

房产A需要在以新房B TOP(临时入伙证)

的时间点为准的六个月以内Exercise

陷阱3

如果时间线算错

买了B房产

全部过户完成后的6个月以内卖掉A房产

A房产卖的Exercise 日期和

B房产买的Exercise日期间隔超过6个月

对不起,退不了额外税

陷阱4

传闻6个月内卖不掉A房产

写信去申述延长六个月期限

还是能拿回买B房产时的额外印花税

以前确实有过一些成功的例子

但现在:

IRAS的网站直接贴出大大的告示

意思就是期限就是6个月

逾期不退额外税

所以说

为了能拿回B房产的额外印花税

买到B房产后,卖A房请趁早

误区2

夫妻两人一人一套房产

一套A是老公的名字

一套B是老婆的名字

两人联名买了一套C后

卖掉了之前各自拥有的A和B房产

这样C房产是他们现在的第一套房产

去申请退还额外税结果悲剧

TIPS:

退还额外印花税只适用于第二套换第一套

一对一的情况

退税解决方法

夫妻两人先卖掉A或B房产的其中一套

再联名买C房产

再在期限内卖掉A或B房产

剩余的一套就符合

申请退还额外税的条件了

(夫妻两人必须一方是新加坡公民)

误区3

额外税数额以公民方为主来算

其实是以税高的那一方来收取

TIPS:

ABSD额外印花税的税率

按照较高的那一方收取

也就是说

先买后卖需先付的额外税是:

SC+SC, 第二套额外税12%

SC+SPR,第二套额外税15%

SC+外国人,第二套额外税20%

符合条件的话

在卖掉第一套A房产后

就可以申请退还买B房产时付的额外税

既然谈到税率的问题

我另外再补充两个额外的TIPS

TIPS 1:

对于买第一间房产的朋友

如果其中有一人是新加坡公民

对于结婚夫妻第一套婚房

在买房时符合自动免除额外税

SC+SPR 买第一间房产,

没结婚, 付5%额外税

结婚了,自动免除额外税,额外税为0

SC+外国人 买第一间房产,

没结婚,付20% 额外税

结婚了,自动免除额外税,额外税为0

TIPS 2:

如果是冰岛,挪威,Liechtenstein,瑞士

这4个国家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和美国公民

(这些国家与新加坡有自由贸易协定)

在买房时和新加坡人享受同样的待遇

误区4

都符合条件

也成功的在6个月以内卖掉第一套A房产

几时申请退税都可以

其实申请退税有最后期限

需要在卖掉A房产后的

6个月以内提交申请

误区5

外国人换房或PR家庭

买B房产卖A房产可退额外印花税

这种情况退税会失败

TIPS:

在买B房产卖A房产退B的额外税

只适用于夫妻至少有一人

是新加坡公民的家庭

误区6

公民一个人的名字买B房产

卖A房产可退额外印花税

这种情况退税会失败

TIPS:

额外印花税的退款只适用于

B房用夫妻两人的名字购买

且其中一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

总之,退额外税的大原则是

新加坡公民家庭(至少一人是公民)

用两夫妻的名字买第二套卖第一套

然后在买B房产后的6个月以内

把A房产卖掉

并在A房产卖掉的6个月以内

申请退还额外印花税

才可以成功退还

有些人会说,这么麻烦

要不先卖了房子再买吧

其实还有很多因素

不想先搬家,不想短租

先卖了后怕找不到

心仪的房子等不同的因素

很多人仍然会选择先买后卖

我分享这些

就是要让大家避开陷阱

解开误区,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觉得有用的话

也分享给你们的朋友吧!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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