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卓琳娜原本起诉巴西土地投资项目公司Ritz Brazil,但后来撤销对公司的诉讼,只与女商人锺桂玲对簿公堂。(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一名女投资代理先后借出161万3820,协助一项巴西土地投资项目周转,岂料血本无归。
因此,她起诉推广项目的女商人,指对方以不诚实陈述诱使她借钱,但被新加坡高庭驳回索偿诉求。
《联合早报》报道,法官维诺说,没有证据显示女商人在事发期间曾做虚假陈述,即使女商人做出陈述,那是因为她当时真诚相信投资项目有能力还款,而非有意欺骗他人。
法官表示,女商人与家人也借钱给同一个投资项目。
法官说:“一个不相信借款者会还钱的人,不可能把超过10万元属于自己的资金借给对方。”
根据本月份发表的判词,起诉人庄卓琳娜(译自Chong Jorina)与答辩人锺桂玲(译自 Chong Kwai Leng Helen)都是经验丰富的商人。
庄卓琳娜在2011年间加入锺桂玲的公司,当投资销售代理,并视锺桂玲为职场师父。
2015年7月,庄卓琳娜自立门户,开始代理一项巴西土地投资项目,并称锺桂玲是她的“上线”代理。
这个投资项目由巴西公司Ritz Brazil(简称为RB)推出。
RB把巴西北里奥格兰德州首府纳塔尔一带的土地,分拆成多份土地权益,通过多层代理销售给新加坡和台湾的散户投资者。
投资者持有土地权益1至3年后,可拿回投资本金,并赚得介于24%至60%的回报。
不过,到了2018年初,RB开始拖欠支付投资者应得的款项。
当时,RB声称因公司创办人健康欠佳和短期资金流出现问题等因素,公司得暂时拖欠付款,但承诺尽快让公司重回轨道。
为协助RB周转及偿还投资者,部分代理开始向RB提供贷款,庄卓琳娜是其中一人。至于她是在何种情况下决定借钱,诉辩双方说法不一。
庄卓琳娜称,锺桂玲在2018年5月至6月,4次在电话和会议上游说她提供贷款,并称RB将在1年内连本带利还债。
庄卓琳娜随后提供31项贷款给RB,总额达161万3820元,但至今分文未获偿还,因此她指锺桂玲以虚假陈述误导她作出贷款决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庄卓琳娜原本也起诉RB,但后来撤回对公司的诉讼。
锺桂玲否认曾游说庄卓琳娜借钱,她称提供贷款的建议来自其他代理,而庄卓琳娜与其他代理都是自愿借款。
她也指出,自己和家人同样借钱给RB,金额超过22万元,包括她所掏出的10万余元,因为她当时相信RB所拥有的土地资产不会贬值,为此具备还款能力。
法官认为,尽管锺桂玲与家人借出的金额低于庄卓琳娜,但锺桂玲愿意把自己的钱借给RB,足以反映她当时确实相信公司会还款,因为若锺桂玲不相信RB有能力偿债,根本不会借出自己的资金。
法官指出,锺桂玲或许对项目过于乐观,甚至不够谨慎,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她故意作出虚假陈述。
此外,手机短讯和贷款协议等书面证据显示,为应付不断追款的投资者,庄卓琳娜早在2018年4月,即她声称被锺桂玲误导之前,就已开始提供贷款给RB。
换言之,她并非因锺桂玲的陈述才决定借钱,同时诉方未能提呈充分证据,说明锺桂玲曾游说庄卓琳娜提供贷款。
法官认为,庄卓琳娜持续借钱给RB,主要是为了缓解投资者压力,以及维护自己的生意和商业信誉,而非受到锺桂玲任何陈述的影响,因此裁定她败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