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里,夫妻离婚后
年幼的孩子多半会判给母亲
但现实真的如此吗?
新加坡一起离婚抚养权争夺案
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示意图,图源:网络
官司落槌:三个孩子,统统判给父亲
一名43岁的母亲,与45岁从事私召车司机的丈夫正在办理离婚。两人因财产分配和三个年龄介于6岁至13岁孩子的抚养权,闹上了家事司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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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官将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判给父亲,同时命令母亲每月支付1190新币抚养费,作为分担照顾孩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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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母亲“放养”式带娃,丈夫拿出证据
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丈夫向法官提交了多项证据,指出妻子缺乏照顾孩子的能力:
孩子无人看管:
妻子照顾孩子时全程看手机,孩子可自由使用电子设备,甚至年纪轻轻就接触色情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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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囤积物品,环境凌乱:
丈夫出示照片证明妻子有囤积习惯,家里杂乱不堪,不适合孩子活动和学习。

图源:8world
作息混乱,上课打瞌睡:
孩子缺乏固定睡眠和学习时间,学校曾致电反映孩子在课堂上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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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孩子独自外出:
老三在两三岁时曾自己溜出家门,没人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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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妻子把照顾孩子的责任推给自己的父母,但岳父母同样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母亲反驳:丈夫曾对孩子动粗
妻子则指丈夫会对孩子动粗。她和孩子曾获得个人保护令,禁止丈夫对他们施暴。孩子也表示不喜欢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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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爱孩子不等于会带孩子
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双方无疑都爱孩子,但在教育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
但问题在于:父母的教育方式南辕北辙。
母亲采取放养式教育,任由孩子自由使用电子设备,缺乏作息纪律。
父亲则较为严格,在必要时会约束与纪律管教。
法官认为,年幼的孩子最需要稳定的生活作息和有序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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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属于孩子睡眠的时间,变成了屏幕时间”,这种不良习惯已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业专注力。
判决关键:孩子的安全与成长优先
法官强调,抚养权的归属,首要考量是孩子能否健康成长,而不是父母各自的意愿或传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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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母亲的“放养式”教育已导致孩子无人看管、作息混乱、甚至安全堪忧(年幼孩子独自外出),法官认为有必要由父亲接手抚养,以保障孩子的安全与成长秩序。
同时,法院并未剥夺母亲的亲子权利,判决她在指定时段和特定假日可与孩子相处。

爱不是占有的理由,成长才是核心
离婚后,孩子并不是天然判给母亲的。法院的唯一标准,始终是什么对孩子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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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养不是自由,忽视不是信任。真正的爱,是给孩子一个安全、有序、有纪律的成长环境。无论父亲还是母亲,谁能提供这样的环境,谁就更有资格成为孩子的主要抚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