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家涉事公司高管被召見,承諾全力配合煙霾調查
新加坡:周三(10月28日),10家可能與引發煙霾的火災有關的公司高管在與三位部長舉行的一次罕見會議後,承諾將全力配合新加坡的調查。
副總理顏金勇、資深部長尚穆根以及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吳端與這些公司的領導人會面,明確了政府的期望,並計劃加強法律,以追究煙霾污染責任人的責任。
隨行的還有資深法律顧問 Davinder Singh 以及來自總檢察長辦公室、國家環境局(NEA)和法律部的資深官員。
參加此次會議的公司包括:Bumitama Agri、First Resources、Golden Agri-Resources、Indofood Agri Resources、Kencana Agri、TSH Resources、Wilmar International 和 Sinar Mas Group。會議持續時間不足半小時。
Sinar Mas Group 的高級顧問 Bernard Tan 同時代表 Asia Pulp & Paper 及其中國公司。

政府打算在下次議會會議上提出對《跨境煙霾污染法》的修正案,使評估過程具有法律效力,規定公司拒絕任命評估員或未能全力配合調查將構成犯罪。
「我將在下次議會會議上對《跨境煙霾污染法》進行修訂,使該框架具有法律效力。不遵守規定的公司將觸犯法律。我們將行使權力保護新加坡人的健康,」吳端在 The Treasury 的會議後告訴記者。
負責協調國家安全和內政事務的部長尚穆根對公司表達的合作意願表示歡迎。他表示,預計這些公司將對其運營、公司關係和供應鏈進行獨立評估,以確定它們是否對火災負有責任。
尚穆根警告稱,政府將採取所有可行的法律和監管手段,以確定導致新加坡煙霾污染的火災責任。他同時也是內政危機部長委員會的主席。
「煙霾是由火災引起的,」他告訴公司代表,「而火災是由不負責任的商業行為造成的。這並非自然現象。」
會議結束後,Asia Pulp & Paper 和 Golden Agri Resources 分別發表聲明,表示打算配合新加坡當局。


「並非為了尋找替罪羊」
尚穆根告訴代表們,「這次行動的目的不是為了尋找替罪羊,也不是為了出於公眾或政治原因而推卸責任」。
他表示,在新加坡擁有公司實體和股份,意味著有責任確保其運營和供應鏈不會導致煙霾。
「如果對某家公司的參與情況(無論是直接參與,還是通過公司關係或供應鏈參與)存在疑慮,我們將仔細審查事實,」他說。
「我們不能允許公司結構或第三方安排成為我們查明事實的障礙。」
他指出,那些未參與火災且供應鏈清白的公司,可以通過評估來證明這一點,並解決政府的顧慮。
「如果確實存在疏忽,必須予以處理,」他補充道,政府「將考慮你們所提供的配合程度」。
尚穆根表示,政府將很快公布專家評估小組的任命名單。
「被確定的公司必須聘請一個由調查公司和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的律師事務所組成的團隊。這些團隊將根據國家環境局(NEA)的指示從專家組中選出,」他告訴代表們。
他解釋說,律師事務所是為調查公司提供諮詢,而非為公司提供諮詢,因為調查員在撰寫報告時通常需要法律支持。相關費用將由公司承擔。
他強調,評估員必須被授予完全訪問信息、文件、場所和人員的權限,以及了解公司的運營、公司關係和供應鏈。
「評估員可能需要聘請第三方或其他專家協助評估。例如,聘請遙感和地理空間分析師來分析衛星熱點數據,」他補充道。
評估員將把調查結果提交給 NEA,NEA 在決定進一步步驟時將參考該報告。
事實調查任務
會議後,在接受 CNA 採訪時,尚穆根被問及這種做法是否會促使一些公司離開新加坡。他表示,政府尋求的是「為新加坡人做正確的事」。
「公司已經被告知,如果沒有違規行為,就不會有問題,」他說。
「我們現在處於事實調查階段。如果公司參與了違規行為,並且在調查結果出爐後希望離開新加坡,那麼我認為為新加坡人負責就意味著接受這一後果。」
「我相信新加坡人會同意這一點,而不是讓我們任由這些公司繼續這樣做。」
他指出,當局目前尚不清楚這些公司參與的完整程度。
「我不想給人一種這些公司已經有罪的印象,也不想讓人覺得只有這些公司在這麼做,」尚穆根說。
他補充說,新加坡還向其他一些在本地沒有實體的公司發出了通知。
尚穆根表示,他在會議期間非常直接地告知公司政府的期望,並強調「這次行動的目的不是為了尋找替罪羊」。
「我告訴他們,我們期望公司全力配合,在會議上,公司表示將全力配合,」他說。
吳端在面對記者時也表示,政府已向公司明確了立場和期望,強調新加坡人不應承擔不負責任商業行為帶來的後果。
「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並決心採取行動,」吳端說,「即使煙霾狀況有所改善,我們也不會放鬆。」
新交所調查,金管局警告
同樣在周三,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表示,已向 7 家在印度尼西亞擁有農業運營和種植園的新加坡上市公司發出進一步查詢。
這 7 家公司分別是:Golden Agri Resources, Bumitama Agri, First Resources, Wilmar International, Kencana Agri, Indofood Agri 和 TSH Resources。
這些公司被要求披露用於監測、預防和應對印尼火災的政策和措施,以及他們評估這些措施充分性和有效性的依據。
SGX RegCo 還要求這些公司披露它們與根據《跨境煙霾污染法》(THPA)收到預防措施通知的 10 家印尼公司之間的聯繫。每家公司的董事會還被要求提供評估,說明火災和煙霾是否對公司產生了重大影響。
SGX RegCo 表示,這 7 家公司還被通知披露新加坡、印尼或其他地方當局或機構的任何查詢或調查。
這些查詢是在公司之前回答了第一輪問題之後提出的,旨在確保所有利益相關者能夠更好地評估目前披露的基礎以及公司面臨的影響程度。
同樣在周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表示,已提醒新加坡銀行有責任識別、評估、管理和監測其活動和風險敞口中產生的重大環境風險。
MAS 表示,這包括與污染和森林砍伐相關的風險,並補充說,銀行應考慮 NEA 根據 THPA 發布的相關信息。
「如果客戶可能與導致煙霾的活動有關,銀行應與他們接觸並獲取足夠的信息,以了解其角色和參與程度,包括是否採取了充分的措施來預防、檢測和停止火災,」MAS 表示。
尚穆根此前曾表示,銀行向從事農業運營的公司提供貸款,因此銀行必須考慮環境和法律問題帶來的風險。
MAS 表示,它警告銀行採取適當措施減輕已識別的較高環境風險,包括施加條件、審查融資條款、限制進一步風險敞口或重新評估客戶關係。
監管機構表示,明顯違反環境法的行為將導致更強硬的措施,如限制風險敞口或終止關係,並補充說,它支持本地銀行反對焚燒行為的明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