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新加坡僱傭基本知識
1. 基本知識、首都及主要經濟城市
新加坡位於東南亞馬來半島南端,為城邦國家與全球航運、金融與高端製造中心。國土面積約 734 平方公里,2023 年總人口約 590 萬(含居民與非居民)。首都為新加坡市(全國即城市),官方語言為英語、華語、馬來語、泰米爾語(工作語言以英語為主)。經濟高度開放,支柱產業包括金融與財富管理、電子與半導體、石化與能源化工、生物醫藥、信息通信與數字經濟、物流與航運服務、旅遊與會展等。主要商務片區:濱海灣/萊佛士坊(CBD)、裕廊(含國際商務園/裕廊島石化區)、one-north(科研與數科園區)、樟宜商業園(Changi Business Park)、大士/大士港口與自貿區等。
2. 中企出海新加坡的主要目的地及標杆企業
中資企業在新加坡多以區域總部、投融資與貿易結算中心、研發與運營中心布局,行業覆蓋金融、科創、能源化工、電子與供應鏈物流等。
主要投資片區:
CBD/濱海灣:跨國總部、投行與律所集中,適合總部、資本市場與專業服務。
one-north(波那維斯達/裕廊創新帶):科技、生命科學、媒體與創投生態集聚。
樟宜商業園:信息通信、金融後勤與共享服務中心密集,臨近機場與數據中心集群。
裕廊島/大士:石化、能源與物流樞紐,適合供應鏈與製造相關企業。
主要產業及標杆(示例):
金融與交易:多家中資銀行與金融機構在新加坡設分行/區域總部/清算中心,開展跨境結算、貿易融資與財富管理。
科技與網際網路:多家中國科企在新設立東南亞區域總部/研發中心/雲與數據業務中心。
能源與大宗商品:能源化工企業通過新加坡開展國際貿易與風控中心布局。
物流與供應鏈:航運與跨境電商相關企業在新加坡設區域運營與倉配管理中心。
3. 貨幣
法定貨幣為新加坡元(SGD),ISO 4217 代碼 SGD。2025 年 7 月市場上 1 SGD 約合 0.74 USD(僅作近似參考,匯率實時波動,以交易時點為準)。
4. 常見招聘平台
MyCareersFuture(新加坡政府平台):僱主發布崗位、履行公平考量框架(Fair Consideration Framework,部分職位須先在此刊登)的合規入口之一;適合全行業招聘。
JobStreet Singapore:覆蓋面廣,中高端與量級招聘常用;支持僱主品牌與篩選工具。
LinkedIn:中高端、技術與管理崗位首選;適合區域型與跨國企業。
Indeed Singapore:崗位聚合與搜索強,適合多崗位並行投放。
JobsDB:面向廣泛職位類別,藍白領均可。
STJobs:傳統媒體資源延伸,覆蓋本地僱主與求職者。
FastJobs:面向藍領、小時工、零售與餐飲前線崗位。
Glints:青年與數科生態活躍,覆蓋區域性初創與成長型企業。
提示:不同行業/崗位可搭配專業協會、校園渠道與內推;合規崗位(如須先行公告)應優先滿足政府平台要求。
5. 在新加坡開始招聘前須知
5.1 合規性基礎:勞動法規與企業資質
用工法律框架:主要受《僱傭法》(Employment Act)、人力部(MOM)指引、三方標準(Tripartite Guidelines)與相關條例約束。
書面條款/KETs:對絕大多數受《僱傭法》覆蓋的員工,僱主須以書面形式發放關鍵僱傭條款(Key Employment Terms, KETs),並按規定出具項目化工資單(itemised payslip)與保存考勤/工資記錄。
工時與加班:常見做法為每周不超過 44 小時;加班一般按≥1.5 倍計算,但僅對《僱傭法》「工作時間與休息」篇章覆蓋的員工適用(如:非工作人士 non-workman 工資不高於法定門檻、或體力工 workman 不高於相應門檻)。月度加班通常有72 小時上限(特批除外)。
最低工資:新加坡無全國統一最低工資;但漸進式薪資制度(PWM)對清潔、保安、園藝、廢管理、零售、餐飲等行業設有分級最低薪資與培訓要求,僱主必須遵循相關行業標準。另有**職業 PWM(如行政與司機)和本地合格薪資(LQS)**用於本地雇員計算與合規核查(金額與範圍以現行規定為準)。
強制福利:
公積金(CPF):對新加坡公民/永居員工,僱主與雇員須按年齡梯度繳納。
年假與病/住院假:年假最低從 7 天起(隨工齡遞增),法定病假/住院假按《僱傭法》標準執行。
公共假日:按法定節假日安排補休或支付補償。
外籍員工與工作準證:
常見證件:Employment Pass(EP)、S Pass、Work Permit(WP)等;適用名額配額/外勞稅(levy)、本地化比例與薪資門檻等要求(以 MOM 現行規則為準)。
EP 申請須符合COMPASS 評分框架與公平考量框架(FCF)崗位預先發布等要求(合規豁免情形除外)。
公司設立與治理:設立私營有限公司(Pte. Ltd.)通常需至少一名在新加坡慣常居留的董事(公民、永居或符合條件的准證持有人)。
反歧視與公平招聘:遵守三方公平僱傭實踐指引(TGFEP),招聘廣告不得出現種族、宗教、性別、婚育、年齡等歧視性表述;建立一致、可記錄的遴選標準與面試流程。
5.2 薪資結構與福利設計
薪資構成:明確基本工資與津貼/補貼(交通、餐飲、輪班/夜班津貼等);對可變薪(如佣金、績效獎金)在合同或政策中寫明計算與發放時點。
加班費:對受覆蓋員工,按法定公式≥1.5 倍計算;不在覆蓋範圍的員工,合同應明示調休或加班補償規則。
常見福利:門診與住院保險、補充醫療/人身險、餐補與交通補、培訓津貼、靈活福利(FLEX)、年終花紅(AWS/Bonus)等。
合規提示:逐項在工資單中列示基本薪、津貼、加班、扣款(所得稅預扣、員工 CPF 等),並按時申報與繳納。
5.3 風險規避:合同與爭議處理
合同與政策文本:在KETs/勞動合同、員工手冊與內部政策(考勤、加班、休假、績效、紀律、申訴、數據與保密)中寫清定義與流程;新政更新時做好員工告知與簽收。
試用與解僱:合同約定試用期與通知期/代通知金;解除時遵循程序公正與文件留痕,避免觸發不當解僱或一般保護(受保護特徵)爭議。
數據合規: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PDPA),最小化收集與用途限定,敏感信息(如健康/背景調查)需取得適當同意並妥善保存。
5.4 本地化建議
語言與文化:招聘與合同以英文為主;可提供中英文雙語版本(以英文為準)。
行業差異:金融、半導體/電子、生命科學、數字科技與供應鏈崗位緊缺且競爭激烈;可參考 MOM 工資帶寬與市場報告設置薪酬區間與簽約激勵。
僱主品牌與合規:重視公平招聘與靈活工作(例如按三方指引規範處理靈活辦公/彈性工時申請),以提升人才吸引力與保留率。
6. 工資支付周期
在新加坡,工資支付周期由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並受《僱傭法》(Employment Act, EA)約束。要點如下:
支付頻率:
最低要求:僱主必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資。
時限要求:工資應在工資期結束後7日內發放;若涉及加班費,須在工資期結束後14日內支付。
實際操作:多數企業按月度或雙周發薪;前線/輪班崗位常見每兩周或每月一次。
支付方式:以銀行轉帳為主,也可支票等無現金方式;如以現金支付,應由僱主與員工簽收留檔。
工資單:僱主須向員工提供項目化工資單(Itemised Payslip),列明:支付日期、工資周期、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加班時數與費率、扣款(如員工CPF、SDL等)、淨髮額。
記錄保存:僱主應保存工資與考勤記錄,以備監管或爭議處理。
7. 勞動合同類型
根據《僱傭法》及人力部(MOM)實踐,主要用工形式如下:
永久全職(Permanent Full-time)
定義:無固定到期日,通常每周40–44小時(依合同與排班)。
特點:享有EA下的休假、病/住院假、公休補償等最低權益。
永久兼職(Permanent Part-time)
定義:每周少於35小時的僱傭安排。
特點:按工時比例享有年假、病/住院假等相應權益。
固定期限合同(Fixed-term / Term Contract)
定義:有明確起止日期或以項目完成為終止條件。
特點:期滿自然終止;反覆續簽應在福利承接(如年假累計)等方面遵循三方標準的良好做法。
臨時/短期(Temporary / Casual)
定義:短期或按需排班,不一定穩定連續。
特點:是否適用EA特定章節(如工時/加班)取決於合同與薪資結構。
外包/獨立承包(Contract for Service)
定義:服務合同關係,不構成僱傭。
特點:承包方自負盈虧與稅保;應防止將僱傭關係「偽裝」為承包以規避義務。
8. 試用期
基本規定
期限:法律未設統一期限,常見3–6個月,以合同約定為準。
權利保障:試用期內仍受EA保護,按服務月數累積並享有帶薪年假(滿3個月起)與病/住院假資格(滿3/6個月達到全年額)。
解僱與通知
通知期:依合同約定;未約定時按EA的最短通知期隨工齡遞增。可用代通知金替代。
嚴重不當行為:經事實查明可即時解僱,但須遵守程序公正與留痕。
爭議救濟:員工一般在連續服務滿6個月後可就錯誤解僱/不當解僱通過TADM/僱傭申訴庭尋求救濟。
9. 僱主成本
公積金(CPF):對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強制適用,僱主與員工按年齡分檔繳納(≤55歲常見:僱主17%、員工20%;其餘年齡段依當期CPF表執行;另有OW/AW上限與SPR漸進費率)。
技能發展征費(SDL):對所有員工按0.25%徵收,每人每月最低S$2、最高S$11.25(計至首S$4,500工資)。
外籍員工用工成本(示例):S Pass/Work Permit受配額與征費(levy)約束;征費標準與配額比例因行業與時間調整,按MOM當期規則執行。EP、S Pass與WP均有強制醫療保險等要求(以最新規定為準)。
工傷賠償保險(WICA Insurance):對全部體力工及月薪不高於門檻的非體力工為強制投保;建議更廣覆蓋以控風險。
稅務申報義務:僱主須通過AIS年度申報雇員收入;非公民員工離職/離境須辦理IR21稅務清算並暫緩支付應付薪酬至稅務局反饋為止。
10. 最低工資標準
全國統一最低工資:新加坡無全國統一最低工資。
漸進式薪資制度(PWM):對清潔、保安、園藝、零售、食品服務、廢棄物管理、電梯/扶梯維護等行業,以及行政支持、駕駛員等職業設有分級入門薪資與培訓要求;用工單位須按崗位等級與生效日期執行,並在合同與工資單中清晰列示。
趨勢與合規:PWM覆蓋面正逐步擴大並與資格培訓掛鉤;企業參與公共採購或持有Progressive Wage Mark時須嚴格對照當期標準。
11. 最長工作時間
正常工時上限:通常每周不超過44小時;5天制常見為每日9小時,6天制常見為每日8小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除非獲豁免並符合法規)。
例外與安排:
合理加班與豁免:企業可申請每日>12小時或月OT>72小時的豁免(上限14小時/日);休日/公休日的「超出平日正常工時部分」計入72小時OT上限。
休息與用餐:每周必須安排1天休日(輪班工可用連續30小時替代);用餐時間與間歇休息由工種與班表決定,但不得長期不予休息。
夜班/津貼:法律未強制夜班津貼,是否發放及標準由合同或集體協議約定。
彈性/遠程:可通過合同或企業政策設定彈性工時或補休(TOIL),但不得規避法定OT/休日支付規則。
12. 公共休假政策與計算
12.1 公休概況
法定公休共11日;如逢休日,次一工作日調休為公休。
12.2 特殊與地方性安排
政府可公告選舉日、特別紀念日等為公休;落在非工作日時,僱主可提供1天補休或1天薪資。
12.3 工資計算要點(第IV部分員工)
公休日上班:額外1天基本工資或補休;若超過正常工時,超出部分按1.5倍計OT。
公休日落在非工作日(如5天制的周六):給補休或1天總薪;如當日仍安排工作,額外時數按OT計。
12.4 爭議解決
未按法定標準支付,可向TADM/ECT尋求調解與裁斷。(見1.17.4)
12.5 假期類型與最低時長(摘要)
公共假日:11天/年。
年假:EA最低7–14天/年(按年資);企業政策可更優。
病假:門診14天、住院60天(含門診14天)。
產假:GPML16周(符合條件);EA產假12周(通常前8周僱主付薪、後4周無薪)。
陪產假:GPPL 4周(自2025-04-01起強制)。
兒童照護假:公民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