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新加坡是個「罰款之都」。一些我們認為的「小事」,在不知不覺中可能就了觸犯了法律。
一位88歲的新加坡老人,因與樓上鄰居長期不和,在數月內竟想出令人啼笑皆非的解決方式:用一根長棍,從自家廚房窗口將裝滿垃圾的塑料袋精心挑到鄰居的空調外機上。這一行為前後重複了整整24次......
他或許以為,這個行為最多只是涉及鄰里糾紛並不違法。但不堪其擾的鄰居安裝的監控攝像頭全程記錄下他的舉動之後,他最終被告上法庭,最終被法官以違反《防止騷擾法》判處罰款300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1.6萬元)!

這場持續已久的鄰里糾紛雖然有了法律上的了斷,但故事的另一位主角——那位被騷擾的鄰居,早已在心灰意冷下搬離了這個曾經的家。
新加坡以其高效的政府管理和嚴格的法律法規而聞名於世。其中,新加坡的罰款制度尤為引人注目,其嚴苛程度在世界上也頗具口碑:在新加坡,這12個常見行為是違法的!
然而很多人或許沒發現,真正促使新加坡走向文明的其實並非罰款本身,而是這個罰款城市的「威名」。

新加坡,靠罰款罰出來的文明?
多年以前,中國科學院專家研究推出了一份《國家健康報告》,報告對對100個樣本國家的文明指數(NCI)進行了排序及分類,其中新加坡排名全球第8,屬於「文明盈餘型」國家。

圖源:中國科學院《國家健康報告》
凡到過新加坡的中國遊客都會對這裡的乾淨整潔讚不絕口。這樣的形象,是每個新加坡公民用實際行動換來的。
事實上,新加坡建國之初,城市環境和公民素質是非常惡劣的,各種不文明現象屢見不鮮。學法律出身的新加坡第一任總理李光耀,不僅發起了反對隨地吐痰、嚼口香糖、喂養鴿子的運動,還禁止亂扔垃圾、在公共場所吸煙和說粗話髒話,並制定了嚴格的法律以及罰款標準。但當時,很多人並不認可他的做法,批評者認為是「嚴刑峻法」、「牛刀殺雞」。
例如,僅隨地吐痰一項,法律就作出了詳細的規定,隨地吐痰者第一口將被罰以1000新元(約合人民幣5000元),第二口罰2000新元。

示意圖
新加坡執法十分嚴格且毫不留情,不單單是罰款,情節嚴重者還會處以7天監禁,甚至在電視上曝光,或被派到城市各地做義工。如此重罰之下,誰還敢為了一吐之快而破壞城市環境呢?

新加坡把愛亂丟垃圾的人稱為「垃圾蟲」,同時推出了「垃圾蟲勞改法令」。累犯者要被處以3至12小時的勞役,並且需要穿上標有「我是垃圾蟲」的特製服裝,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打掃公共衛生。
應該說,對於不文明行為,除了依法治理,還進行道德譴責,是新加坡文明素質升華、公序良俗健康的法寶。

當局還在「垃圾蟲」做義工的地方貼上告示牌,這是一種精神上的懲戒
這些禁令是由李光耀本人構思並推行的,雖然備受非議,但是成效卓著。他曾自豪地公開發表演講說:「我認為一個國家一定需要規則。」
如果說罰款是針對輕微違法的日常懲戒,那麼新加坡保留的鞭刑和絞刑,則是對嚴重犯罪的終極威懾。這種在當代社會罕見的肉體懲罰,成為了新加坡法治體系中最引人爭議也最具威懾力的一環。

看似嚴格罰款下的「靈活標準」
事實上,如果只聽信網上的言論,或許會覺得新加坡處處都是「雷」,一不小心就要被罰款。
然而,在實際操作上,新加坡的法律卻體現了不一樣的溫情和尺度。
1)真正落實到罰款的項目並不多
就拿「吃口香糖要被罰款」這一條法規來說,事實上不少外國遊客會帶口香糖入境,而機場海關也不會檢查每一位遊客的包,全憑他們自覺。
只要不當場捉到吃完口香糖吐到地上,一般情況下執法人員也不太會真的就按照法規罰你1000新幣沒商量。

2)對初犯者有時會網開一面(不適用於任何場景)
新加坡在執法時採取的是初犯從寬,屢犯從嚴的處罰方式。
椰子之前就經歷過一次超速違章,當時時速超過了限速標準的20km/h,以為這次罰款扣分沒商量了......

結果,不久後椰子收到了交警寄來的一封信,表示因為椰子之前的駕駛記錄良好,這次過錯就免掉了罰款,下不為例云云。
但是,不是所有的處罰都適用這一條哈......如果你被抓到了盜竊或者詐騙,可就沒有椰子這麼幸運了......
3)如果有不對的地方會儘早改正
之前,新加坡一則消息登上各大媒體:有一名停車管理員沒去巡邏,卻胡亂開了54張罰單給30名車主。好在其中一名車主發現「罰得不對」,於是找上建屋局查證,才揭發此事。
最終,當局免除了這些人的處罰,還對該停車管理員做出坐牢四星期的處罰。
在新加坡,大多數發出罰款的政府部門(如稅務局、建屋發展局、陸路交通管理局等)都有官方的申訴渠道。當事人可以在收到罰單後,按規定流程提交證據和理由進行申訴。如果認為政府的罰款決定在程序或法律依據上存在錯誤,可以通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以求撤銷該決定。

4)執法為民,而不是為了罰款
在新加坡有這麼一條法律:如果國家環境局官員上門查看積水和花盆,被發現有蚊子滋生就要被罰款。
但在具體操作上,這些官員並不會在第一次看到有蚊子滋生就直接開罰單(畢竟新加坡作為一個熱帶國家真的太容易生蚊子了),而是教導和幫助住戶清楚家中多餘的積水,並且合理安排花盆位置和處理辦法。

不僅如此,政府部門還經常(通常一兩個月就有一次)對下水道、垃圾通道、草地等地方,定期打滅蚊蟲的藥水,卻幾乎看不到政府為此開罰單的報道。

罰款並非目的,而是手段
在新加坡嚴厲的罰款和鞭刑的震懾下,社會確實呈現出高度的秩序和文明。城市乾淨整潔,人們行走匆匆,小心翼翼,謙恭有禮;花草樹林修剪一新,蔥籠茂盛;也真正達到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景象。
一個生動的例子是:有遊客在餐館吃飯時不慎遺落了一個裝有現金和貴重品的包,當他焦急返回尋找時,發現包依然完好地保存在餐館櫃檯。在新加坡,用電腦、錢包等貴重物品占座時常可見。

圖源:海峽時報
新加坡的治理智慧在於,他們深知單靠罰款無法塑造真正的文明。正如一位資深社區工作者所言:「罰款可以讓人們守規矩,但唯有教育才能讓人們懂得為什麼要守規矩。」
在這個理念指導下,新加坡的中小學課程中專門設有「公民教育」環節。學生們不僅要學習法律知識,更要參與社區服務,親身體驗規則背後的意義。

正因為政府不靠罰款充實財庫,因此,遍布全島、名目繁多的罰款,最終全部都流向了統一基金(consolidated fund)。
那麼,統一基金又如何運作?根據《新加坡憲法》第145條,統一基金由財政部管理,用於政府的整體預算支出。也就是說,我們這些年收到的各種補貼和政府回扣,很可能都是一筆筆罰款最終換了個名頭又給回了我們。

具體到數字,這筆錢規模如何?以2019年財政年度為例,政府預算案中的「罰款與沒收」收入項目,預計貢獻了約3.26億新元。這個看似龐大的數字,在政府全年運營收入中,占比其實不足0.3%。
這微不足道的0.3%,恰恰揭示了新加坡罰款制度的本質。
它徹底否定了「政府靠罰款創收」的陰謀論。新加坡政府設計如此複雜的罰款體系,其首要目的絕非增加財政收入,而是為了:
①塑造行為:通過明確的經濟代價,引導公民做出符合公共利益的選擇。
②分攤成本:罰款,特別是針對環境、衛生領域的罰款,實質上是讓違規者為他們的行為所造成的社會管理成本「買單」。
③維護公平:確保所有公民都在同一套明確的規則下生活,破壞規則者必須付出代價,這是對社會公平的守護。

總的來說,新加坡罰款的藝術在於:從無處不在的罰款開始,最終達到無需罰款的自覺。在這個精緻的城市國家,罰款不是目的,而是通往文明的一座橋樑。當守規成為習慣,當自覺成為自然,罰款也就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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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說過,新加坡是用儒家倫理治國的,先以法治人,後用禮樂教化。對新加坡政府而言,法律的真正作用並不在於它的事後處罰,而在於事前阻嚇。再嚴厲的法律,若不清楚、不透明、不為人知,則無法發揮其應有的效果。
隨著新加坡社會的發展,公民素質不斷提高,社會也在從根本上變得更加寬容。
從「罰款之城」到「美好之城」,新加坡走過了一條通過嚴格執法培養公共文明的道路。其經驗表明,良好的文明習慣既需要教育引導,也需要制度約束,二者相輔相成,才能培育出持久的社會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