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 8 歲女兒獲得名校入學資格,41 歲單親母親鋌而走險謊報住址,在校方察覺異常後仍兩度編造謊言掩蓋,最終因涉嫌提供虛假資料被起訴。
9 月 24 日(星期三),被告在法庭上對兩項控狀認罪,另一項控狀交由法官量刑時一併考量,因法官需時間斟酌刑罰,案件展期至 11 月下判。
為保護未成年女兒,法官已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姓名及涉事校名。

法庭披露,被告育有 8 歲女兒和 16 歲兒子,事發時與女兒同住伴侶住所,自己名下的組屋則已出租。
2023 年小一報名期間,被告為讓女兒獲得入學優先權,向一所名校虛報住址,聲稱母女倆居住在已出租的、靠近學校的組屋單位。憑藉這一虛假地址,女兒成功被該校錄取。
根據新加坡教育部的小一入學規則,報讀人數超額時,居住在學校 1 公里內的孩童享有最高優先權,其次是 1 至 2 公里範圍內的孩童,2 公里外的孩童排在最後;且憑住址優先權入學的孩童,報名後需在該地址居住至少 30 個月。
風波的轉折點出現在被告後續的地址變更申請中。被告曾電郵校方,提出將住址更換為伴侶的住所,而該地址距學校超過 2 公里。
校方隨即通知將安排其女兒轉至靠近新地址的學校,被告聽聞後立刻改口,稱母女倆會繼續住在原先申報的出租組屋。
這一反覆舉動引起校方警覺,職員隨即上門核查,卻遇到了實際租客。
租客明確表示屋內沒有孩童居住,校方的懷疑進一步加深。2024 年 8 月 6 日,校方與被告見面時,被告仍堅稱 "每周有幾天和家人住在該單位",甚至暗中通知租客 "關上窗戶、不要和外人交談",企圖掩蓋真相。
兩周後,校方再次上門檢查,不僅未見到母女倆,租客的閃爍其詞更印證了疑點,但被告面對質問仍繼續撒謊。
直至 2024 年 10 月,校方明確告知將安排轉校,被告雖聲稱會終止租約搬回該單位,卻始終未兌現,校方最終選擇報警。
目前,被告的女兒已轉至靠近其伴侶住所的另一所小學就讀二年級。
庭審中,未聘請律師的被告向法官求情,懇請判處較輕罰款而非監禁,"我需要照顧兩個孩子,要是坐牢就沒人管他們了",希望能通過輕罰保住照顧孩子的能力。
教育部方面透露,2020 年至 2024 年期間,平均每年接到約 9 起不符合小一報名框架的舉報。
對於通過虛假地址入學的情況,教育部會強制安排學生轉至靠近實際住所且有空位的學校,且學校選擇權由教育部決定;同時,因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涉嫌違法,這類案件都會移交警方立案調查。
根據新加坡《國家登記法》,此類罪行一旦定罪,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