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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椰子也要普法
雖然外籍工人是外國人
但在新加坡一樣是受法律保護
僱主有問題都是有法可依的
對於外籍工人的權益
新加坡法律主要有如下要求:
基本工資
雇員每月的基本工資將註明在由人力部頒發的「原則批准信」內。外籍雇員在啟程往新加坡之前,應當持有該批准信(有中文版)。無論僱主是否有指派工作給雇員,只要雇員的健康適於工作並且有準時報到,僱主就有責任按月支付基本工資給雇員。
工作時間
雇員的標準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午休時間不計。一般上,僱主通常會安排平日8小時及周六4小時的工作時間。然而,僱主可以根據職務需求作不一樣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條例。雇員應該向僱主確認他們的標準工作時間。
超時工資
只要每周工作超過法定的44小時,在工作日的額外工作時間就算是超時加班的時數(休息日除外)。僱主必須以雇員基本時薪的1.5倍支付每小時的超時工作。倘若僱主沒有提供考勤卡,我們建議雇員做個人的考勤記錄,註明上下班的時間。這樣一來,雇員可以自行計算每月僱主應當支付的總工資。
休息日
按照勞工法的規定,僱主必須給予雇員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日,一般是設在星期天。如果雇員根據僱主的要求在休息日當天工作,當天的工資是以基本工薪的雙倍計算。如果是循雇員的要求工作,則以基本工資計算。
公共假期
按照勞工法的規定,新加坡的公共假期屬於有薪的休息日。如果雇員在公共假期當天工作,僱主必須支付雇員額外一天的工資。
支付工資
僱主必須在雇員每月的工資期屆滿後的7天內支付合約上的基本工資。工資期一般是按月結算。
支付超時工資
僱主支付雇員的超時工資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的14天。
年假
雇員在受僱的首12月, 便可享有7 天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日數按雇員的服務年期由7天逐年遞增至14天。
病假
關於有薪病假的條例比較複雜。一般來說,只要雇員的服務時期超過三個月或以上,同時出示公司指定或政府醫生的證明書,即可享有有薪病假。
醫療費用
僱主有責任負擔雇員的醫療費,最高限定在一萬五仟元新幣。
工傷賠償
當雇員因執行工作職務或乘搭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而造成永久性的傷殘,雇員有權利索取工傷賠償。賠償數額取決於幾個因素:1. 醫生對傷殘的嚴重性的鑑定結果;2. 人力部對傷者事故發生前的每月平均收入所得。必須強調的是,索取工傷賠償的過程極為冗長,一般上需要數個月甚至超過一年的時間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