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周一(10月12日)宣布,金融機構很快將被要求僅在商業場所的指定區域內營銷金融產品和服務,並針對公眾推銷活動採取其他加強的保障措施。
公眾推銷活動包括在公共場所舉行的路演,金融機構代表在這些活動中向公眾推廣金融產品和服務。
此類銷售活動僅允許在金融機構可以租賃或獲得許可舉辦營銷和分銷活動的場所進行。這些場所包括展覽館、公司會議室以及商業建築內的公共空間,但不包括行人走道、步行區以及住宅空間。
MAS 表示,根據更嚴格的指南,代表在開始時應明確告知消費者其意圖是推廣金融產品或服務,並在繼續進行之前獲得消費者的同意。
此外,MAS 補充道,金融機構應指派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在活動現場監督其代表的行為。
MAS 表示,將於 2027 年發布更新後的指南,金融機構將獲得九個月的過渡期來實施這些加強的保障措施。
這些加強的保障措施最早在 2023 年的一次公眾諮詢中被提出,旨在提高公眾推銷活動的行為標準。
MAS 指出,如果此類活動開展不當,當人們遭受「未經請求或持續性的推銷」時,可能會引發對行為規範的擔憂。
在公眾諮詢報告中,MAS 補充說,收到消費者投訴稱,代表在公共場所接觸消費者時,對其身份和意圖「不夠坦誠」。
MAS 表示:「雖然 MAS 不要求金融機構記錄消費者的口頭同意,但金融機構應建立適當的機制,以檢查其代表是否獲得了此類同意。」
它還補充說,如果已明確告知活動中將營銷金融產品或服務,那麼活動的預註冊可能構成消費者的同意。
此外,MAS 將要求金融機構制定政策和程序,以確定「提供有利於營銷和分銷活動的適當空間量」,並將公眾推銷活動限制在劃定活動空間 5 米半徑範圍內。
與此同時,街頭攬客和上門推銷將繼續被禁止,因為這些活動通常是未經請求且出乎意料的,「並非有效的客戶接觸方式」。
MAS 資本市場助理董事總經理林圖利(Lim Tuang Lee)表示:「消費者在被推銷金融產品和服務時,不應感到壓力或措手不及。」
「這些加強的保障措施強化了公眾推銷活動的行為標準,在允許金融機構繼續通過適當渠道接觸消費者的同時,確保消費者得到公平和專業的對待。」
MAS 未採納的其他建議
在報告中,MAS 記錄了其他未予採納的建議及其原因。
其中包括一項建議,即給予客戶「充足的時間」做出知情的購買決定。MAS 指出,目前的「猶豫期」(free-look)和取消期限已經允許消費者在想要重新考慮時,無需支付違約金即可取消購買。
MAS 還表示,將不會禁止贈送禮品,因為它承認客戶已經習慣於在金融機構的營銷和分銷活動中接收關於禮品和促銷優惠的信息。
它指出,目前金融機構被要求確保向客戶提供的禮品詳情在展示或推廣時,不會以「不恰當」的方式影響其購買決定。
「MAS 將重點確保金融機構擁有適當的治理框架,以管理此類福利的負責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