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前轟動全城的荷蘭村渣打銀行搶劫案昨天終於「落幕」,加拿大籍搶匪大衛詹姆斯羅奇被判監五年和打鞭六下。(檔案照)
打搶渣打銀行的加拿大籍男子大衛詹姆斯羅奇將不會被鞭,內政部受詢時證實,新加坡政府正在著手處理相關程序以履行對英國政府的承諾,當局也不會在取消鞭刑後以其他刑罰取代。
《聯合早報》報道,羅奇(David James Roach)承認一項搶劫罪名和一項轉移贓款出境的罪名,這個月7日被判坐牢五年和鞭打六下。
針對當局可能如何處理羅奇的情況,資深律師圖萊辛甘(Eugene Thuraisingam)受訪時說:「要豁免鞭刑最直接的方式是向總統申請特設。只有總統有權赦免被告,讓他免於接受我國法令中強制的某項刑罰。」
羅奇於2016年7月7日上午打搶位於荷蘭巷的渣打銀行分行,劫走3萬多新元(約9萬3000令吉)現金。他事後潛逃至泰國,入境時因沒申報攜帶巨款而被捕,判處14個月監禁,刑滿出獄後被當地政府遣送回加拿大。
2018年1月,羅奇在遣返加拿大途中過境倫敦,新加坡政府因此尋求英國政府協助把他引渡來新,並答應不會讓羅奇接受鞭刑。這是因為英國已在1948年廢除鞭刑,英國政府須確保犯人被引渡後同樣不會面對鞭刑。
不過根據新加坡法令,搶劫罪名帶有至少六下的強制性鞭刑。就此,內政部和總檢察署在案件下判當日曾發聯合聲明指出,新加坡和英國理念不同,不認為體罰不人道或違反國際法律,但為了引渡羅奇回新受審,新加坡向英國政府承諾不讓羅奇接受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