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逮捕一名33歲的馬來西亞男子,涉嫌參與假冒政府官員詐騙案(「GOIS」)。
2025年11月4日,警方接獲報案,指有人假冒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政府官員,謊稱受害人涉及洗黑錢案件,要求其交出資金以配合調查。
受害人隨後被指示從銀行戶口提取現金,並向一名不明身份人士交出1萬5000元。經跟進調查,中央警察局警員於報案當天成功將該名男子逮捕,及時阻止受害人交出款項。
初步調查顯示,該名男子涉嫌參與多起類似案件,據信曾受不明人士指使,向GOIS案件的受害人收取現金及其他貴重物品,再轉交予幕後人士。
該名男子將於2025年11月6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涉嫌觸犯《1992年防止貪污、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1條文,即「以共謀方式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0萬元,或兩者兼施。目前,該名男子已被還押,以協助反詐騙指揮中心的進一步調查。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詐騙的人士均採取嚴厲執法,必依法處理。警方也提醒公眾:切勿向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轉帳或交付金錢及貴重物品;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放置於任何實體地點供他人取走;切勿與陌生人共享電子設備的螢幕。新加坡政府官員,包括金管局人員,絕不會在電話中要求公眾進行以下行為:
要求你轉帳;
要求你透露銀行登錄資料;
要求你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手機應用程式;或
將你的電話轉接至警方。
若你掌握相關罪案線索,或有任何疑問,請致電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協助,請立即撥打「999」。欲了解防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24小時防騙熱線1799。
案件查獲的證物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1月5日 晚上11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