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性與一名女性,年齡介於38至47歲之間,將於2026年3月6日出庭受審,指控他們涉嫌在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ousing & Development Board, "HDB")一項開發項目中偽造報價文件。
2016年6月至2020年2月期間,一名47歲的男子擔任HDB項目承包商所聘用公司的機械工程分包項目負責人。據稱,他指使當時身為下屬的39歲男性與38歲女性,利用另外兩家承包商的名義,偽造了共計46份虛假報價單。三人將依據《刑法》第465條(2008年修訂版,第224章)面臨偽造罪指控。
此外,38歲的女性還額外被控違反《刑法》第182條,涉嫌唆使其中一家承包商的員工向HDB虛假確認:兩份報價確實由其公司出具,而她本人明知該聲明為偽造。
根據《刑法》第465條,偽造罪可判處最高四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而第182條所涉的虛假陳述罪,則可處以最高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5日 下午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