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黨市鎮會官司】文達星:緊急服務合約沒有列明條款
工人黨市鎮會民事訴訟案今天續審。訴方律師文達星揭露,在第一份緊急服務合約中,市鎮會沒有明文列出細節和條款,就讓管理代理公司FMSS提供服務。黨主席林瑞蓮指出,當時有口頭協議,FMSS知道他們需履行的責任。
工人黨市鎮會官司審訊進入第13天,第二答辯人林瑞蓮繼續供證。文達星指,市鎮會和管理代理公司FMSS在簽署第一份緊急維修及電梯搶救服務合約時,林瑞蓮和理事豁免投標並頒發給FMSS。這份合約根本沒有明文列出細節和條款。
林瑞蓮回應說,當時CPG和承包商EMS將解約,由於時間緊迫,所以豁免這項緊急服務合約的投標。她同意當時沒有明文列出條款,但有口頭協議,FMSS清楚知道他們必須履行的責任。
文達星說,為了保護市鎮會利益,市鎮會必須明文規定細節和條款。既然沒那麼做,就頒發合同讓FMSS提供服務,她與市鎮會都牴觸條例。林瑞蓮同意。
文達星也針對工人黨在2011年8月發出的一份媒體聲明,指林瑞蓮在撒謊。聲明只交代FMSS是一家有經驗的管理代理公司,不是由黨員成立,市鎮會支付給FMSS的費用同CPG相同。
達星指出,市鎮會其實支付多一筆接管費給FMSS,以聘用更多人手,但聲明中卻沒有註明這點。文達星說,這種向廣大群眾發出的聲明不屬實,林瑞蓮明知聲明有誤卻不更正,這就是撒謊。林瑞蓮同意,但重申,她只是粗心沒有不誠實。
在上午的審訊中,訴方律師文達星指出,市鎮會理事沒有就FMSS管理代理合約的主要條款提出詢問,林瑞蓮也沒有告知理事這些條款,之後就通過這項合約。文達星說,這樣的做法不顧及居民的利益。
林瑞蓮對此否認。她表示,FMSS管理代理合約的條款是從原管理代理CPG照搬過來使用,比如工作範圍和收費等。林瑞蓮指出,理事都明白這點,也沒有提出異議。案件明天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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