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檢察長黃德勝指出,檢察司在決定是否要在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下,提控進行性行為的男同性戀者時,不受政府或國會限制。
黃德勝昨天(2日)發表聲明說,兩名前總檢察長溫長明和維克拉惹提到政府和國會指示,或讓人們以為它們指示檢察司不要提控第377A節條文罪行的做法不可取。黃德勝指出,這番言論可能讓人以為檢察司對涉及第377A節條文案件的酌情權已被解除,或受到限制。
他說,政府對第377A節條文採取的立場是:警方不會主動執法,例如展開掃蕩行動,但如果有人報警,而有關罪行涉及這項條文,包括有未成年人遭到剝削或虐待,警方就會展開調查。
黃德勝說,警方在辦案時,會依據是否有足夠證據,來決定是否要把案件交轉給檢察司。檢察司則會以案情、法律和公眾利益為考量,決定是否要提控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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