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出新條例加強執法,如果僱主沒有盡最大努力讓員工在家辦公,接下來可能會被要求停工甚至罰款。

人力部長楊莉明今天在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上宣布,政府將會修改法令以加強管制。她說,這意味著雇員的工作性質若能在家辦公,但僱主卻沒要求他們這麼做,他們可面對停工令或被罰款。
僱主可以動用「工作與生活平衡津貼」(Work-Life Grant),來實施措施確保職員能在家辦公。
如果員工的工作性質不適合在家辦公,僱主則應錯開員工上下班的時間,並實行一米安全距離等措施,避免員工聚集。
當局了解不是每個行業和職務都適合居家辦公,所以會根據個別情況執法。當局也將增派五倍人員進行稽查工作。
楊莉明也透露,他們估計在中央商業區上班的人,只有約四成在家辦公,她希望各個機構能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