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2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向七名市民頒發社區合作獎,以表彰他們在數起連環詐騙案中及時協助警方破案。
在這些案件中,詐騙集團涉嫌通過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釣魚詐騙手段,竊取銀行信用卡信息,並將其植入移動設備。隨後,他們招募「人頭」進入新加坡,利用偽裝成正規電子錢包的非法手機支付應用,通過非接觸式支付(即近場通信NFC移動支付)在實體店進行高額欺詐交易,購買電子產品或奢侈品。部分「人頭」得手後立即轉賣贓物套現,隨後離開新加坡。許多受害者直到收到銀行發出的欺詐交易簡訊通知,才意識到自己的銀行卡信息已被盜用。
以下是各案的簡要情況:
2024年11月8日,百佳廣場Best Denki門店的銷售主管施振明先生與零售經理林德坤先生,在接待一名男子時發現異常。該男子試圖通過非接觸式支付購買四部iPhone,總價值逾7,500新元。兩人注意到其出示的數字銀行卡來自海外銀行,遂要求查看實體銀行卡,但該男子拒絕並隨即離開店鋪。施先生立即向警方報案。經跟進調查,淡濱尼警署成功鎖定該男子及另一名涉案女子身份。兩名馬來西亞籍嫌犯隨後被捕。
同日,幸運大廈T2 Electronics負責人盧子來先生處理了三名男子的多筆交易,共購買十八部iPhone,總金額逾35,500新元,且使用多張不同銀行卡支付。盧先生察覺可疑,僅允許他們帶走部分商品,並要求其返回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方可領取剩餘商品。男子離開後,盧先生立即向警方舉報其異常行為。經中央警署調查,三名涉案男子身份被確認,均為馬來西亞籍,其中一人被捕,另兩人已離境。
2024年11月5日,義安城Best Denki門店客服人員余偉銓先生,處理了一名男子使用被盜銀行卡信息通過非接觸式支付購買兩部iPhone的交易,總值逾3,700新元。真正的持卡人隨後向Best Denki舉報該筆未經授權交易。次日,該男子返回同一門店,試圖以相同方式再購買兩部iPhone。余先生認出此人,立即尋求同事魏振豪先生與Kasturi Vijayan女士協助穩住對方,並報警求助。該男子察覺情況不妙,未取貨便匆匆離開。經湯申警署調查,該名中國籍嫌犯在案發後不久已離境。
同日,福南商場Courts門店零售經理梁世強先生,接待一名欲購買三部iPhone的男子。首次非接觸式支付失敗後,該男子更換另一張銀行卡再次嘗試,最終交易成功。隨後,他提出再購買三部iPhone,這一異常行為引起梁先生警覺。他立即請同事協助拍下男子照片,並完成第二筆交易,總金額逾11,300新元。事後,梁先生向警方舉報可疑行為。經中央警署跟進調查,該男子及另外兩名涉案男子身份被確認,三名中國籍嫌犯隨後均被逮捕。
上述零售員工及時舉報並提供關鍵線索,協助警方成功識別嫌犯身份,並逮捕六名涉案人員。六人已於2024年11月8日至12日間,被控違反《刑法典》1871年的欺詐與偽造罪名。
中央警署指揮官、副助理警察總監黃慶才表示:「今日所有獲獎者在工作中保持高度警覺,迅速向警方舉報可疑行為。他們提供的關鍵信息,使警方得以快速鎖定並拘捕嫌犯。我們鼓勵零售業夥伴持續保持警惕,共同維護社區安全。警方也提醒公眾妥善保管銀行卡信息,切勿向任何人泄露敏感銀行資料。」
附件
集體合影
中央警署指揮官黃慶才副助理警察總監,與獲獎員工合影(左起):林德坤、施振明、梁世強▼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22日 下午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