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兩名印度籍男子涉嫌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提供匯款服務,涉及金額近3900萬元,周五(24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文告說,當局根據情報,在去年4月8日在小印度諾里士路(Norris Road)一帶展開突擊行動,發現一名45歲男子涉嫌從事無執照跨境匯款活動。調查顯示,2024年3月到2025年4月期間,這名男子和一名身份不明人士以及在印度的熟人,經營無牌匯款業務。
警方在行動中起獲超過31萬4000元的現金、30張提款卡、1個電腦硬碟、兩支手機和多本匯款交易記錄簿。調查顯示,男子涉及的非法跨境匯款總額超過3860萬元。
另一名在行動中被拘留的33歲男子則被發現持有22張屬於不同印度籍人士的提款卡。調查顯示,這名男子在2024年5月到2025年4月期間,充當跑腿和獨立代理人,協助無牌跨境匯款服務。
調查也顯示,33歲男子通過兩種方式進行非法匯款活動:一是通過個人銀行帳戶處理直接轉帳,二是管理多張他人的提款卡。他負責收取資金,並交由45歲男子匯往印度。
此外,33歲男子也涉嫌協助多人處理本地貸款償還事務。相關跨境匯款總額超過30萬1000元,本地匯款總額則超過7萬元。
警方也說,兩名男子都未持有有效工作準證從事自雇活動,卻為牟利而進行無執照匯款。
在本地提供任何類型的無牌支付服務,包括跨境匯款服務,可被罰款多達12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如果是持續犯罪,在定罪後繼續犯罪的每一天,最高可處以1萬2500元罰款。
警方提醒公眾,在進行跨境匯款時,應使用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的金融機構或支付服務提供商。警方也提醒公眾切勿參與相關違法活動。
45歲男子和公司董事串謀 索取工作準證
另外,涉案的45歲男子也涉嫌和公司董事串謀,申請工作準證時做出虛假申報。
根據人力部的調查,男子涉嫌通過一名39歲的印度籍男子取得工作準證,這名男子當時是一家公司的董事。
男子取得工作準證後,沒有在所申報的公司工作,而是參與非法匯款服務。兩人將被控觸犯《僱傭外來人力法令》。























